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贵州省2009年哲学社会科学规划重大课题招标通知

2012年10月31日 13:15 

各市(州、地)委宣传部,各高等院校、科研机构及有关单位:

为了更好地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大、十七届三中全会和省委十届三次、四次全会精神,使哲学社会科学工作更好地为我省改革开放和现代化建设服务,为党委、政府决策服务,按照省委宣传部的安排,设立贵州省哲学社会科学规划2009年重大课题,面向省内招标研究。现将课题招标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我省2009年社科规划重大课题招标工作,以马克思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深入研究我省经济社会发展等重大实际问题和理论问题,为省委省政府决策服务,为实现我省经济社会发展的历史性跨越提供思想保证和理论支持。

二、招标课题目录

★1、贵州应对金融危机,抢抓机遇加快发展问题研究

2、贵州统筹城乡发展问题研究

★3、贵州当前“三农”突出问题研究

4、贵州产业结构调整与做大做强特色优势产业研究

5、贵州加强农村金融服务研究

6、贵州完善扶贫资金结构、提高资金使用效益研究

7、贵州建立完善新型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研究

8、贵州推进新型工业化问题研究

9、贵州在建快速铁路、高速公路沿线自然人文生态、文化遗产保护研究

★10、贵州文化事业、文化产业可持续发展研究

11、贵州文化旅游信息平台研究

★12、贵州重要自然、人文遗址的抢救与保护研究

13、贵州完善突发事件应对管理机制研究

14、贵州完善社会保障体系研究

★15、贵州省网络、网吧安全应急管理机制研究

(注:打★号的课题为指南类课题,申报者可根据研究内容设计具体研究课题题目。其他课题按题目设计研究内容)

三、招标课题要求

1、成果质量要求。指导思想正确,研究方法科学,调查全面深入,资料准确详尽。提出的对策和建议具有战略性、前瞻性、针对性和可操作性,能为省委、省政府及其职能部门决策和指导工作提供参考。

2、课题组要求。课题负责人必须具有副高级以上专业技术职务或正县(处)级以上行政职务。正在承担国家社科基金项目和省社科规划课题的负责人不能申报。课题组应由哲学社会科学工作者和有关实际工作部门的负责人组成,课题负责人应有相关研究内容的前期成果。课题组成员结构要合理。

3、成果形式。成果形式为研究报告,要求6万字以上并附6千字左右的成果摘要。

4、研究期限。课题研究期限为一年(从签订立项合同之日算起),凡延期完成并经鉴定验收合格的课题,按三等资助经费。

5、经费资助。每项招标课题资助经费为3—5万元,具体金额按成果鉴定验收等次确定(一等5万元、二等4万元、三等3万元)。经费实行“研究经费预借制”,立项时每个课题负责人可申请预借资助经费1—2万元(预借经费需由单位担保),也可以不申请。成果鉴定验收结项后,按等次拨付研究经费。成果鉴定如不合格,经课题组申请可根据专家鉴定意见进行修改,再次鉴定还不合格,则不予结题。根据课题研究情况,预借经费由课题负责人所在单位按省社科规划办的意见,负责全部或部分退回。

6、招标范围。省内哲学社会科学工作者和有关实际工作部门的负责人。

7、课题管理。本《通知》未尽事项,按《贵州省哲学社会科学规划课题管理办法》的有关条款进行管理。

8、课题评审。省社科规划办组织社科专家、实际工作部门负责同志组成评审组,分两个阶段进行评审。第一个阶段为通讯评审。通讯评审采用双向匿名方式请相关专家学者对课题论证活页进行初评,原则上每个课题评选出两项进入复评。第二阶段为复评。复评采取答辩与专家会议评审相结合的评审方式进行。评审通过的课题,经社科规划办审核,报省委宣传部批准后立项。

9、投标材料。《贵州省哲学社会科学规划招标课题申请书》及课题设计论证活页各一式7份(一份原件,6份复印件)。投标者请自带磁盘至本单位科研管理部门或本办拷贝投标申请书电子文本。

四、工作安排

1、3月26日在《贵州日报》及我办“贵州社科”网上发布招标公告。同时召开省社科研究部门、高校科研处和有关单位负责人会议,布置招标工作。

2、4月26日前受理课题投标申请。过期不再受理。

3、课题申报完成后,我办将适时组织专家评审。待国家社科基金项目通知下达后,若当年课题负责人已获国家社科基金项目,则不再承担省招标课题。

4、复评通过的课题,由规划办审核并报省委宣传部审批后,签订课题立项合同。课题管理按《贵州省社科规划办课题管理办法》执行。

通 讯 地 址:贵阳市广顺路1号省委宣传部

邮 编:550002

本办网址:Http://gzskghb.tongtu.com

电话(传真):

0851——5893781 8925355(传真)

联 系 人:王春晓 刘洁丽

贵州省哲学社会科学规划办公室

2009年3月25日

贵州省2009年哲学社会科学规划青年课题申报通知

[规划办]

贵州省2009年哲学社会科学规划青年课题申报通知

各市(州、地)委宣传部,各高等院校、科研机构及有关单位:

为了进一步加强对我省青年哲学社会科学工作者的培养,多出优秀成果,使哲学社会科学事业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贵州省哲学社会科学规划办从2009年起设立贵州省哲学社会科学规划青年课题。

1、青年课题指导思想。贵州省哲学社会科学规划青年课题的管理,坚持以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为指导,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关于进一步繁荣发展哲学社会科学的意见》(中发[2004]3号)和《中共贵州省委关于促进我省哲学社会科学繁荣发展的意见》(黔党发[2004]10号)精神,以培养青年人才,多出优秀成果为目的。

2、青年课题的选题范围。申报青年课题的社科工作者可围绕我省经济社会发展的重大问题、我省近期经济社会发展中的难点、热点问题拟定研究课题或根据学科发展的重大问题,结合本人研究专长拟定研究课题。

3、青年课题的申报资格。青年课题负责人需具有中级社科专业技术职务。未获得社科专业技术职称者及初级、高级社科专业技术职务者不能申报。正在承担国家社科基金项目和省社科规划课题(含自筹经费课题)、省长基金课题、省艺术规划课题、省教育厅课题、省软科学课题的课题负责人不能申报。每年参加国家社科基金项目申报的青年课题,如获初选而未立项的,可作为省年度青年课题立项。

4、青年课题立项安排。2009年度,拟立项青年课题30个。自筹经费青年课题根据评审情况确定数量。年度青年课题(自筹经费青年课题)的申报与今年省招标课题申报同时进行,分开报送。

5、青年课题申报注意事项

(1)青年课题申报者需提交《贵州省哲学社会科学规划青年课题申请书》及课题设计论证活页各一式7份(一份原件,6份复印件及申请书电子文本)。申报者请在本单位科研管理部门或本办拷贝青年课题申请书电子文本。

(2)2009年青年课题的申报时间为4月26日前,过期不再受理。

(3)课题申报完成后,我办将适时组织专家评审。待国家社科基金项目通知下达后,若当年课题负责人已获国家社科基金项目,则不再承担省青年课题。

(4)复评通过的课题,由规划办审核并报省委宣传部审批后,签订课题立项合同。未尽事宜按《贵州省社科规划办课题管理办法》、《贵州省哲学社会科学青年课题管理办法》(试行)执行(青年课题管理办法见本办“贵州社科”网)。

通 讯 地 址:贵阳市广顺路1号省委宣传部

邮编:550002

本办网址:Http://gzskghb.tongtu.com

电话(传真):0851——5893781 8925355(传真)

贵州省哲学社会科学规划办公室

2009年3月25日

贵州省哲学社会科学规划青年课题管理办法(试行)

[规划办文件]

为了进一步加强对我省青年哲学社会科学工作者的培养,多出优秀成果,使哲学社会科学事业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特制定本办法。

1、指导思想。贵州省哲学社会科学规划青年课题的管理,坚持以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为指导,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关于进一步繁荣发展哲学社会科学的意见》(中发[2004]3号)和《中共贵州省委关于促进我省哲学社会科学繁荣发展的意见》(黔党发[2004]10号)精神,以培养青年人才,多出优秀成果为目的。

2、设立类别。从2009年起,贵州省哲学社会科学规划课题除继续实行招标研究外,增设年度青年课题、自筹经费青年课题、出版资助青年课题。

3、立项数量。每年立项年度青年课题30个左右。自筹经费青年课题、出版资助青年课题,根据当年经费预算、申报数量和申报质量确定。

4、立项程序。年度和自筹经费青年课题的申报与当年省招标课题申报同时进行。招标课题、年度、自筹经费青年课题分类报送。课题初评采用通讯评审方式进行,复评采用专家会议评审方式进行。自筹经费青年课题在初评通过的课题中择优产生(申报时需在申请书封面标注自筹经费课题)。出版资助青年课题,在每年第三季度单独申报。出版资助青年课题只资助社科专著。

5、选题范围。申报青年课题者可围绕我省经济社会发展的重大问题或根据哲学社会科学学科发展的需要,结合本人研究专长自选课题。

6、出版资助课题。凡我省青年哲学社会科学工作者独著或作为第一作者合著的哲学社会科学专著,凭出版社正式出版证明或当年已出版的专著,在每年第三季度申报。经省社科规划办组织专家评审通过的,每本专著资助5000至8000元。

7、申报资格。课题负责人和课题组成员均须在39岁以下(含39岁,以当年申报截止时间为准),青年课题负责人需具有中级社科专业技术职务,初级、高级专业技术职务者不能申报。正在承担国家社科基金项目和省社科规划课题、省长基金课题、省艺术规划课题、省教育厅课题、省软科学课题的课题负责人不能申报。每年参加国家社科基金项目申报的青年课题,如获初选而未立项的,可作为省年度青年课题立项。

8、申报要求。课题申报期间,申报者自带磁盘至本单位科研管理部门或到省委宣传部社科规划办拷贝《贵州省哲学社会科学规划青年课题申请书》及课题设计论证活页电子文本,按规定填写后,交本单位科研处统一向省社科规划办申报。申报时需提交申请书、论证活页各一式7份(一份原件,6份复印件),同时提交申报材料电子文本。

9、成果形式。年度和自筹经费青年课题成果形式为研究报告或专著。要求研究报告5万字以上,专著12万字以上。

10、研究期限。年度和自筹经费青年课题研究期限为:研究报告类完成时间为一年,专著类完成时间为2年(从签订立项合同之日起)。到期不能完成可申请延期3个月,逾期再不能完成,除课题负责人出差、生病等特殊情况外,根据《贵州省哲学社会科学规划课题管理办法》规定作撤项处理。作撤项处理的课题,社科规划办将向课题负责人单位通报情况,并请单位责成课题负责人归还启动经费。

11、经费资助。年度青年课题资助经费为:研究报告类,4000—6000千元;专著类,8000—10000元。具体金额按成果鉴定验收等次确定,鉴定平均分在90分以上的成果为一等;平均分在80——89分的成果为二等;平均分在70——79分的成果为三等。69分以下的为不合格。

研究报告类:一等资助经费6千元、二等资助经费5千元、三等资助经费4千元;

专著类:一等资助经费10000元,二等资助经费9000元,三等资助经费8000元)。

研究报告类课题,每个课题可预借经费3千元,专著类课题每个可预借经费5千元。成果鉴定验收后按等次拨付差额。成果鉴定如不合格,不资助经费,并由课题负责人所在单位负责责成课题负责人退回预借的经费。

12、结项程序。课题研究完成后,课题负责人填写《贵州省哲学社会科学规划研究课题鉴定书》,将成果文本(5份)、内容简介(2份)连同鉴定书及拷贝有成果及内容简介的光盘一张,报单位科研处统一送省社科规划办。规划办组织专家鉴定通过后报宣传部验收,按成果质量等次拨付课题经费,同时发放成果结项证书。

13、本规定未尽事宜依据《贵州省哲学社会科学规划课题管理办法》执行。

本办法自印发之日起实行,解释权属省社科规划办。

贵州省哲学社会科学规划课题管理办法

贵州省哲学社会科学规划课题管理办法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适应深化改革、扩大开放、发展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和建设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文化的新形势,使贵州省哲学社会科学规划课题(下称“省社科规划课题”)的管理更加科学化、规范化,促进哲学社会科学研究多出精品力作,培养优秀人才,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省社科规划课题的管理,坚持以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为指导,贯彻江泽民同志“三个代表”的要求,坚持党的基本路线和基本纲领,坚持理论联系实际的学风,坚持“为人民服务、为社会主义服务”的方向和“百花齐放、百家争鸣”的方针,积极探索和努力遵循社会科学的发展规律,增强服务意识,改进工作方法,努力开拓创新,逐步建立健全社会科学研究的良好竞争机制、效益机制、效率机制和创新机制,全面发展和繁荣哲学社会科学,更好地为党委、政府决策服务,为“两个文明”建设服务。

第三条 省社科规划课题面向全省,公平竞争,择优立项。在课题申报和研究工作中,充分发挥老专家学者的带头作用,积极扶植中青年研究者和地、州、市的研究者。

第四 条 在中共贵州省委宣传部领导下,贵州省哲学社会科学规划办公室(下称省社科规划办)全面负责省社科规划课题的管理;地、州、市委宣传部负责本地区省社科规划课题申报工作;省直单位、高等院校、科研院所按照本办法的规定,负责本单位省社科规划课题的申报和管理。各地各单位要各负其责,协调配合,共同做好有关工作。

第五条 省社科规划办建立“省哲学社会科学规划专家库”,由各地各部门推荐具有正确政治立场、优良思想作风、较高学术水平、严谨治学态度的老、中、青专家学者作为人选,负责指南制定、课题评审、成果鉴定等工作。专家库成员每两年进行部分调整充实。

第二章 课题类别、成果形式和经费资助

第六条 课题类别

1、设“贵州省哲学社会科学规划课题”。 根据当年省社科基金状况和研究重点,每年评审一批规划课题。为了发挥省社科规划工作在青年研究队伍建设中的作用,在课题评审中按比例设“青年课题”。为了发挥省社科规划工作对地、州、市社科研究工作的指导和带动作用,在课题评审中按比例单列立项指标。对重大课题采取招标形式确定课题承担者。

2、设“贵州省哲学社会科学规划委托课题”。省委、省政府提出的哲学社会科学研究课题,如果未明确承担部门,则作为省社科规划课题,委托有关部门研究。

3、设“贵州省哲学社会科学规划自筹经费课题”。地厅级单位确定为科研重点并申请省社科规划立项的重要课题,原则上可以作为自筹经费课题特批立项,省委宣传部不再资助经费。其他单位和个人申请的自筹经费课题,须有出资单位的经费资助证明,经评审、审批后立项。

以上课题均按本办法管理。

第七条 成果形式和完成时间

1、省社科规划课题成果限专著、研究报告、论文三种形式。从课题立项合同签定之日算起,专著的完成时间为二年、字数原则上要求八万字以上;研究报告完成时间为一年、字数原则上要求三万字以上;论文完成并在省级以上公开刊物发表的时间为一年、字数必须在六千字以上。

2、专著、研究报告完成时限以送交鉴定成果日期为准,论文以发表日期为准。立项课题逾期不能完成,原则上不再延期,作撤项处理。确有特殊情况需延期者,经课题负责人在完成时限前提出申请,管理单位同意,省社科规划办批准,论文、研究报告可延期三个月,专著可延期六个月,到期不能完成者作为自行终止课题处理。

3、延期课题的成果通过鉴定验收后,按鉴定等次的第三等给予资助。

第八条 经费资助

根据《贵州省哲学社会科学基金管理条例》和本办法的规定进行资助和管理。

1、研究经费主要由课题承担单位或课题负责人自筹,省委宣传部资助部分经费。资助额度根据申报课题当年公布的数额,按专著、研究报告、论文三类成果形式确定,具体数额按课题成果鉴定组评定的合格等次拨付。

2、课题资助经费分为研究过程补助费和结项补助费。研究过程补助费的使用范围限于该课题所需的小型会议费,省内调研差旅费,资料抄录、誊印、复制、翻译费,计算机使用费。结项补助费的使用范围限于研究成果内部出版补贴费和编印补贴费。

3、研究过程补助费在课题立项后,拨至课题负责人所在单位财务部门。结项补助费在课题结项后,拨至课题负责人所在单位财务部门。以论文为最终成果形式的课题,只资助结项补助费。资助经费由课题负责人所在单位财务部门按财务制度管理。课题负责人所在单位可以按课题资助金额的5%提取管理费,不能超比例或重复提取。在财务制度和本办法规定范围内,课题负责人全权负责资助经费的使用,并接受所在单位科研管理、财务部门和省社科规划办的检查。

4、课题成果鉴定费。成果鉴定费由省社科规划办拨付。每位鉴定专家的鉴定劳务费,根据最终成果形式和字数掌握在100元至300元。根据省社科基金的增长等情况,经省委宣传部同意后可作适当调整。

5、对自行终止课题研究或因违反本办法有关规定而被撤消课题者,课题负责人及其所在单位负责退回资助经费。

第三章 课题申报和评审立项

第八条 省社科规划办 每年第四季度发布次年省社科规划课题指南,并组织课题申报。课题指南以我省经济社会发展和学科建设中的重大问题为主,以指定研究方向、研究领域为主。凡申请省社科规划课题,原则上以发布的课题指南为依据。

第九条 从课题指南发布之日起一个月内受理申请。申请人先向本单位或地、州、市委宣传部申报课题,统一到省社科规划办领取《贵州省哲学社会科学规划课题申请书》及有关资料。申请人将填好的申请书(原件一份、复印件五份)和课题评审费交所在单位或地、州、市委宣传部,在规定的申报期限内报、交省社科规划办。

第十条 多人参加申报的课题,须明确一位课题负责人,课题申请书由负责人填报。以单位名义申报的课题,也应明确一位负责人。未明确负责人的申请不予受理。课题负责人不得同时申报两个以上课题。正在承担国家社科规划课题或本省社科规划课题研究的负责人,不得申请本年度省社科规划课题。申请青年课题者(包括课题组成员)年龄不得超过39周岁(以申报截止日期为准)。

第十一条 课题负责人原则上应具备高级专业技术职务或党政机关厅级领导职务。不具备这一条件的,须有一名同一学科的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人员对课题申请质量进行书面评估。申报应用性对策性课题,须有与申报课题内容相关的实际工作部门一名负责人,对课题的申报质量和预期价值进行书面评估,并有该部门一名负责人作为课题组成员。

第十二条 课题申请人应享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权,遵守我国宪法,拥护社会主义制度和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是课题研究的真正组织者和参与者,担负实质性的科研任务。申请人所在单位或地、州、市委宣传部须对申请人进行资格审查,对申请书的主要内容进行审核,签署明确意见。

第十三条 评审审批程序

1、省社科规划办在省哲学社会科学规划专家库中,按学科随机确定课题评审组成员。申请本年度课题者不参加当年课题评审。

2、省社科规划办对课题申请书进行复查后,将符合填报要求的申请书提交课题评审组评审。评审分初评与复评两个阶段。初评阶段对不显示申报者个人情况的课题论证活页进行评审。复评阶段对课题申请书的内容进行全面评审。初评通过的课题申请才能提交复评。

3、在充分评议的基础上,采用无记名投票方式表决。经评审组过半数成员通过的课题,根据立项指标依得票多少取足指标数。

4、评审结果经省社科规划办审核并提出综合意见后,报省委宣传部审批。

第十四条 课题评审的主要标准:对于建设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特别是富民兴黔事业有重大理论意义或实际价值;有较高的学术价值,对于促进我国先进文化建设特别是弘扬我省优秀文化,促进学科建设有重大意义;课题设计科学性强,研究计划详细明确,经费预算合理,有一定的资料积累和部分研究经费。

在具备以上条件的前提下,对青年研究人员申报的课题、中青年研究人员参与申报的课题和地、州、市研究人员申报的课题,优先立项。

第十五条 省社科规划课题评审工作人员,凡申报本年度课题者,不得参加评审工作。评审组成员和工作人员在评审过程中,做到公正严谨、清正廉洁,遵守评审工作保密规定。

第十六条 经省委宣传部批准立项的课题,课题负责人及其所在单位与省社科规划办签订《贵州省哲学社会科学规划课题管理合同》,各方按合同履行有关权利和义务,并承担相应责任。

第四章 课题管理和鉴定验收

第十七条 在省委宣传部的领导下,省社科规划办对立项课题进行全面管理,主要内容有:办理课题立项手续;对课题研究状况和资助经费使用情况进行检查;对研究成果是否达到鉴定标准进行资格审查、组织审读并审批鉴定申请;组织成果鉴定并根据鉴定等级提出经费资助意见;将鉴定结果报省委宣传部验收并办理结项手续;做好研究成果的推广和宣传。

第十八条 课题负责人所在单位对立项课题管理的内容主要有:定期检查课题研究进展情况;按财务规定管理课题资助经费;参与重大课题联合攻关的协调工作;对研究成果是否达到鉴定标准进行初审并对鉴定申请签署意见;负责退回课题负责人因违反本办法有关条款而必须退还的资助经费;将省社科规划课题作为本单位科研重点,在人力、物力、财力等方面支持课题研究;承担课题研究的信誉担保,完成社科规划办委托的其它有关任务。

第十九条 课题组因特殊原因需要对研究计划进行重大变更、更改课题名称、更换课题负责人、增减课题组成员或中止课题研究者,应提出专门报告,经所在单位同意并报省社科规划办批准后方能生效。对违反这一规定者,省社科规划办将视情节采取通报批评、撤消课题、追回所拨款项,三年内不受理课题负责人的省级以上社科规划课题申请等措施。

第二十条 研究工作结束后,课题负责人将成果与《贵州省哲学社会科学规划课题成果鉴定申请书》送本单位初审。初审合格后,本单位签署意见,将成果和鉴定申请书及有关材料送省社科规划办。

第二十一条 省社科规划办对申请鉴定的成果和有关材料进行复审。主要检查课题负责人和成员、课题名称、研究内容、成果结构、最终成果形式、管理单位等基本情况和其它重要事项,是否与课题申请书上的表述及本办法的规定一致。复审合格的成果,属政治性较强的基础性、学术性成果,送相关学科一名有较高政治、学术水平的学者审读;属应用性、对策性成果,送相关实际工作部门一名负责同志审读。审读后不需要作较大修改的成果,提交鉴定。

第二十二条 鉴定申请经省社科规划办同意后组织鉴定。原则上采用通讯鉴定方式,对政治性较强的课题成果,可以在通讯阅评的基础上进行会议鉴定。鉴定前课题负责人须提供以下鉴定材料:专著全稿一式三部;研究

报告一式五份;论文所载报刊原件一份,复印件三份;三千字左右的书面成果摘要一份。以上材料均附软盘。

第二十三条 省社科规划办在省哲学社会科学规划专家库中,按学科随机确定鉴定组成员。 鉴定组成员一般为三至五人。鉴定组成员和工作人员在鉴定过程中,做到公正严谨、清正廉洁,遵守鉴定工作保密规定。

第二十四条 鉴定的一般标准和内容:研究成果符合党的基本理论、基本路线、基本纲领;研究成果具有较大理论意义、较高学术水平或较大预期经济社会效益;研究成果所依据和使用的资料和数据应准确和完整;研究中运用的方法及手段具有科学性和先进性;研究成果存在的不足和修改意见,该课题研究领域还有什么问题值得深入研究;研究成果的框架结构应完整,文字表达应准确。

对上述标准和内容,应针对不同课题成果的学科特点掌握和运用。

第二十五条 鉴定程序

1、省社科规划办将鉴定成果和《贵州省哲学社会科学规划课题成果鉴定表》寄送鉴定组成员。

2、鉴定组成员在认真通读、分析最终成果的基础上,在鉴定表上写出文字评语,依照成果评估量化指标评分,将鉴定表及成果返还省社科规划办。省社科规划办汇总鉴定意见,经验收后将结果通知课题负责人及其所在单位。

3、省社科规划办根据鉴定组成员个人评分计算平均分值,确定成果等级,提出资助意见。90分以上为一等;70分至89分为二等;60分至69分为三等。此三等为鉴定通过。资助经费按三个等次确定。59分以下为未通过鉴定,课题组可以在三个月内对该成果进行修改并重新申请鉴定,鉴定费由课题负责人或所在单位承担。重新鉴定仍未通过,按撤项处理。

4、通过鉴定的成果,课题组按鉴定组的意见修改完善。具有重大政治性的成果,须经鉴定后方可出版或发表。

第二十六条 具备下列条件之一者,可以免于鉴定

1、研究成果获得“贵州省社会科学优秀科研成果评奖”一、二等奖励。

2、研究成果中提出的理论、方案、意见和建议,已被地厅级以上党政机关或相应企事业单位采纳,并取得明显经济社会效益。

3、研究成果涉及党和国家机密而不宜公开,成果质量得到地厅级以上部门认可。

属上述情况者须由课题负责人提出免予鉴定申请并附有关证明材料,由所在单位审查同意并送省社科规划办审核后,报省委宣传部验收。

二十七条 鉴定通过的成果由省委宣传部验收。验收材料包括:鉴定申请书、成果鉴定表、课题成果和有关材料。验收合格的,发给《贵州省哲学社会科学规划课题结项证书》。

第二十八条 通过鉴定验收的最终成果出版或编印时,应在封面或扉页醒目位置标明“贵州省哲学社会科学规划课题成果”,未经鉴定验收或鉴定验收不合格的,不得作此标注。出版或编印的成果,由课题负责人报送省社科规划办五套(册),省社科规划办对省社科规划课题成果有推介、宣传权。

第二十九条 建立健全省社科规划课题成果推广制度,形成良好机制,拓展转化渠道,充分利用报刊、网站、广播、电视等媒体宣传优秀成果。省社科规划办坚持成果摘要印发,完善成果报送,成果转化情况反馈等制度。每五年开展一次省社科规划课题成果评奖活动,评选取得重大经济社会效益和获得重大学术影响的优秀成果。

第三十条 本办法自2001年起施行。解释权属省社科规划办,修改权属省委宣传部。原省社科规划课题管理办法中凡与本办法不符者,以本办法为准。

关于公布贵州省2008年哲学社会科学规划重大课题招标立项的通知

黔社科规划(2008)8号

根据贵州省哲学社会科学工作领导小组的部署和省委宣传部的安排,省社科规划办组织的2008年度哲学社会科学重大课题招标工作已经圆满结束。经过专家组通讯初评、答辩复评,确定了本年度中标课题。经报省委宣传部批准,现将招标结果予以公布。请各有关单位科研处按照《贵州省哲学社会科学规划课题管理办法》,对本年度立项的招标课题进行管理。

贵州省哲学社会科学规划办

2008年7月28日

附:《2008年哲学社会科学规划重大课题立项名单》

2008年哲学社会科学规划重大课题立项名单

1、贵州继续解放思想与实现经济又好又快发展问题研究 省社科院 罗 剑

2、贵州改革开放三十年的经验与当前深化改革开放研究 贵州大学 张寒松

3、贵州推进经济结构调整,转变经济发展方式研究 贵州大学 杨小勇

4、贵州当前制约农村改革发展的深层次矛盾、突出问题及对策研究 省社科院 任永强

5、贵州实行农村低保制度与扶贫开发问题研究 省 农 办 李昌来

6、贵州提高劳动力素质与高素质人才引进问题研究 贵州大学 宋山梅 省委组织部 梁 波

7、贵州社会转型期的社会管理特征及管理机制研究 省委讲师团 藏诗成

8、贵州和谐社会建设中社会矛盾预防与消解机制研究 贵州警官学院 刘贵萍

9、贵州改善民生中主要问题及对策研究 省委党校 顾振楠

10、贵州预防和抗击重大自然灾害应急体制机制研究 贵州大学 冷传莉

11、贵州各市(州、地)特色文化品牌发展战略研究 贵州大学 黎启全

12、贵州少数民族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与开发研究 贵州大学 冯晓宪

贵州省社科规划办

2008年7月29日

贵州社科规划2004年招标立项课题

贵州社科规划2004年招标立项课题

001贵州省落实科学发展观、促进经济社会全面发展研究 徐 圻 省社科联

002贵州省进一步实施开放带动战略研究 孙恒忠 贵州财院

003贵州省农民工经济研究 谢 一 贵州社科院

004贵州省建立改善投资环境的长效机制研究 宋 明 贵州社科院

005贵州省实施人才强省战略的主要问题及对策研究 王礼全 省政府发展研究中心

006贵州省振兴重点产业培育大企业大集团研究 王翰武 省政府发展研究中心

007贵州省 教育与经济社会协调发展研究 李治邦 贵州大学

贵州省2003年国家社科基金项目立项目录

[贵州省社科规划办]

1、西南少数民族地区村民选举的实施与效益的研究贵州大学政治学系 龚慕霞

2、中西部地区民营企业核心竞争力的构建和可持续发展研究 贵州工业大学管理系 李景勃

3、西部大开发中的法律制度建设研究 贵州民族学院 吴大华

4、我国法律在少数民族地区实现途径研究 贵州民族学院 徐晓光

5、开发畜牧业资源与南贵昆经济区城乡经济协调发展研究 贵州省社科院 鲍昆明

6、西部地区城市贫困家庭的生活形态研究 贵州省社科院 黄 勇 ——对贵阳市的个案分析

7、全球化视野中的民族国家问题研究 贵州师范大学政经系 唐昆雄

8、重新辩析帛书老子——据简帛佚籍及战国、两汉文字编进行再考证 贵州省委党校 尹振环

9、腐败现象与廉政建设的经济学研究 贵州省委党校 邓献辉

贵州省社科规划2002年立项课题

一、委托研究课题

1、贵州省企业党建问题研究 潘 建 省政策研究室

2、新形势下我省加强和改进党的作风建设中的突出问题与对策 刘志大 省纪委研究室

3、新形势下我省深化改革扩大开放中思想再解放问题研究 许 明 省委讲师团

4、新形势下我省省情再认识问题研究 冯祖贻 省社科院

5、新形势下我省经济发展思路创新研究 王礼全 省政府发展研究中心

6、贵州省外语人才队伍现状及存在问题的调查与对策(自筹经费) 王扬 贵州省外事办

7、培育和弘扬中华民族精神问题研究 徐 圻 省社科联 论文

8、遵义会议精神研究 潘 健 省委政策研究室

9、贵州投资的信用、法制、服务环境问题研究 杨克升 省计委 研究报告

10贵州发展先进文化问题研究 何光渝 省文联

11、

12、

二、年度课题

腐败现象与廉政建设的经济学研究 应德平 省委党校

社会主义初级阶段人的全面发展 戴庆中 贵州财经学院

贵州王阳明文化旅游圈的开发研究 王路平 贵州省社科院

基因工程对社会和伦理道德的影 响及对策研究(青年) 张 国 安 贵 州 大 学

坚持和发展劳动价值论 张兴智 贵州民族学院

现代教育技术与"两课"教育创新卢云辉贵州民族学院

贵州远程开放教学的研究 史继仉 贵州电大黔南分校

贵州省中学生心理健康状况、影响因素及教育对策研究 (青年) 刘 红 贵州教育学院

构建高校创新教育体系研究 杨晓苏 贵州工业大学

影视文化及其审美教育的理论与实践 黄 俊 杰 贵 州 大 学

贵州戏剧批评史 王颖泰 贵州省文联

贵州民间 歌谣的实用与审美价值 何积全 贵州省社科院

新时期大众传媒与大众文化 龚 炜 黔南师范学院

安顺屯堡资料初步类编(青年) 金 燕 安顺师专

西部开发中的经济法制 建设问题研究 罗 洪洋 贵州工业大学

西部大开发中民族、落后地区社会保障法律问题研究 强 贵州 大 学

WTO规则与中国商标法精神 汤 跃 贵州师范大学

电子商务法律问题研究 (青年) 韩 自 强 贵州财经学院

“入世”与贵州省行政执法问题研究 张 艾 清 贵州民族学院

贵州省禁毒谋略 赵 翔 省警官职业学院

改革开放以来贵州社会阶层结构变迁研究 周 方 林 贵州省社科院

马克思主义民族理论中国化研究 杨 顺 清 贵州民族学 院

市场经济下民族文化的调适与传承(青年) 杜 薇 贵州民族学院

中外文化交流的历史轨迹与特点 马 骏 骐 贵州师范大学

探寻梭戛--中国生态博物馆之路 周真刚 贵州省民族研究所

抗战时期西南商品市场的发育(青年) 肖良武 贵阳市金筑大学

宗教价值论 许为勤 贵州大学

贵州仫佬族文化及传承与发展研究 陈正 军 黔东南州委宣传部

经济改革的社会转型对侗族文化的重构性影响(青年)宗碧 黔东南民族师专

贵州旅游产业发展的人本理念 余开远 贵州财经学院

省与周边省区利用外资的现状及发展潜力的比较研究(青年) 任 敏 贵州大学

贵州与周边省区经济发展比较研究 宗 建 亮 贵州财经学院

WTO与贵州发展现代物流研究 赵 晋 贵州财经学院

贵州民营经济现状与发展 罗 芬 贵州省社科院

劳动价值论及其与社会主义制度的适应性研究 邓 献 辉 贵州省委党校

贵州中小企业核心竞争能力构建与经营战略研究 (青年) 蒲清泉 贵州大学

贵州省国有企业的科技创新和体制创新 陈建 刚 省委党校

贵州省企业信息化发展研究(青年) 景 亚 萍 贵州财经学院

贵州城乡社会保险并轨之研究 王飞跃 贵州财经学院

贵州城市化滞后的制度性问题研究 张忠凯 贵州省社科院

贵州省机械工业技术改造和产业升级 陈康海 贵州省社科院

农村小额信贷的数理分析和功能制度研究 辛 耀 贵州财经学院

城市社区建设研究 封 毅

贵州省哲学社会科学规划2001年课题

1、邓小平理想信念教育思想研究张昌文 省委党校

2、知识经济的哲学问题 青 敏 贵州大学

3、 毛泽东、邓小平法制思想比较 研究 白明政 贵州民族学院

4、 贵州喀斯特地区生态哲学研究 吴承旺 贵州社科院

5、 贵州人才引进对策研究 刘之侠 贵州社科院

6、 改革进程中我省社会群体思想变化的趋势与规律 杨胜坤 贵州社科院

7、 知识经济条件下人的活动演变趋势 龚振黔 贵州财经学院

8、信息时代道德观念的冲突与整合 刘国华 贵阳师

9、党的基层组织和干部 学习实践“三个代表”研究 李学东 遵义市委讲师团

10、贵州省旅游业发展模式和旅游文化研究 石朝平 贵州民族学院

11、加入世贸组织后贵州对策研究 孙恒忠 贵州财经学院

12、西部大开发中的科技体制创新研究 洪名勇 贵州大学

13、生态安全的评价与预警研究 王朝科 贵州大学

14、新时期毕节地区发展定位与民族工作转型研究 杨继红 毕节地区行署

15、贵州特困人口移民搬迁安置问题研究 王 珍 贵州民族学院

杨军昌 贵州大学

16、贵州宏观经济计量模型与宏观政策分析 刘庆和 贵州社科院

17、贵州市场体系发育和完善对策研究 王志亮 贵州财经学院

18、西部地方政府财政能力研究 李勇林 贵州财经学院

19、高校后勤社会化后生活保障系统运作模式研究李景勃 贵州工业大学

20、企业文化建设与规划研究(自筹经费) 王昌锋 贵州社科院

21、贵州省城市贫困人口问题研究 黄 勇 贵州社科院

22、区域消费经济研究 余 颂 贵州财经学院

23、西部大开发与民兵预备役建设研究 岑应奎 省国防教育办

24、毕节乡村发展研究 杨兴举 毕节地委宣传部

25、旅游与经济 李国社 黔西南州委宣传部

26、贵州彝族古籍研究通论 王富慧 贵州民族学院

27、西部大开发中贵州农村乡土人才问题研究 候丽江 省人事厅

28、郭沫若文化心理结构解析论纲 徐明德 贵州大学

29、寨头苗族志 吴展明 三穗县志办

30、神话中的民族精神 韦兴儒 省民间文协

31、屯堡文化研究与开发 俞宗尧 安顺市政协

32、贵州民族酒歌研究 游来林 贵州财经学院

33、论市场意识与贵州文化艺术的发展 倪 明 省文联文研室

34、中小学教师心理健康问题调查研究 李晓芸(换) 安顺师专

35、贵州移民史 杨 斌 贵州师大

36、西方教育理论对我国素质教育的启示 赵德肃 贵州教育学院

37、贵州省高等学校教师队伍建设调查 郭 文 贵州教育学院

38、素质教育相关政策及机制创新研究 申振东 贵州工业大学

39、未成年人犯罪心理成因、特征及对策 吴志刚 贵州民族学院

40、贵州高校实施《高校法》研究 邹 渊 贵州民族学院

41、贵州苗族习惯法的历史、现状及发展 徐晓光 贵州民族学院

42、贵阳市城市社会弱势群体问题研究 庄 勇 贵州大学

43、黑恶势力犯罪的剖析及对策研究 李 青 贵州社科院

44、改革开放以来贵州民族地区语言变化趋势研究吴正彪 黔南州民研所

45、 贵州民族音乐概论 邓光华 贵州师范大学

46、文化艺术生态保护与民族地区社会发展 谢彬如 省文艺研究所

47、黔东南民族文化的保护与开发 黄才贵 省民族研究所

48、贵州民族地区社会关系现状研究 杨红英 贵州社科院

49、黑恶势力犯罪问题研究 (自筹) 刘 鹏 警官学院

50、我省西部大开发中的社会问题 周继烈 警官学院

51、贵州古生物化石资源的开发与保护问题研究 杨瑞东 贵州工大

52、贵州住房货币化改革研究(自筹) 王桂生 贵州房改办

53、铜仁地区“十五”期间宣传思想工作 田建高 铜仁地委宣传部

贵州省“十五”期间承担国家研究项目

2001年度国家课题

公共政策与当代发达国家城市化模式—美国郊区化的经验教训研究 徐和平 财经学院

西部大开发与民族地区生态资源的保护利用 徐 静 贵州省社科院

贵州布依族“莫家话”调查研究 伍文义 贵州民研所

西南贫困山区少数民族文化的保护与开发研究 索晓霞 贵州省社科院

中国西部地区所有制经济结构调整:初始条件、调整速度与区域经济非均衡增长的实证研究洪名勇 贵州大学

西部地区生态建设的粮食能源替代战略研究 谢家雍 贵州省社科院

直面文化霸权——经济全球化形势下中国文化发展战略与策略研究 徐 圻 贵州省社科院

西南少数民族农民问题研究 张 晓 贵州省社科院

城市化演变与西部城市化未来趋势研究 徐国柱 贵州财经学院

从第五次人口普查看少数民族的发展 石开忠 贵州民族学院

2002年度国家课题

经济全球化趋势下我国边远地区少数民族文化发展研究 戴庆中 贵州财经学院

《韵镜》再研究 杨军 贵州大学

贵州少数民族面具文化研究 顾朴光 贵州民族学院历史系

水族通史 陈国安 贵州民族研究所

中国苗族哲学社会科学思想史 石朝江 贵州省社科院

加入WTO与西部落后地区政府道德建设问题研究 胡晓登 贵州省社科院

东西文化背景下的贵州屯堡文化及地戏形态研究 朱伟华 贵州省师范大学

女性主义文学批评中西比较研究 林树明 贵州省师范大学

上一条: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做好全国教育科学“十一五”规划2010年度课题组织申报工作的通知 下一条:关于做好2010年度国家社科基金项目申报工作的补充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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