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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顺学院资源与环境工程学院2017-2018学年度第一学期教学检查实施方案

2017年09月01日 13:49 

 

 

     教学检查工作是对教学质量实施监控的一个重要环节,是我院的常规工作,其目的是通过对教学过程的全面、深入了解,以便及时总结经验,吸取教训,发扬成绩,找出差距,明确改进方向,促进教学质量的提高。本学期我院将以教育部《关于全面提高高等教育质量的若干意见》(教高[2012]4号)、安学院教发(201259号文件精神为指导,全面开展教学检查工作,特制定本学期教学检查实施方案。

一、组织领导

成立本学期教学检查领导小组:

  长:冯开禹 叶玉莲

副组长:李仕蓉  王家录

  员:张丽,王恩文,幸宁,殷清慧,乔志伟

二、教学检查的内容

(一)常规教学秩序检查

    检查教师教学纪律及秩序,包括教师上、下课时间的遵守情况、课堂教学组织情况(含每周各时段的教学),是否有私自调课、代上课、缺勤等情况,从本学期开始严格按安学院教发(201258号办理教师的停、调、代、补课手续;检查学生上课纪律及秩序;检查教学材料等。

(二)阶段性、专项教学检查

1.开学初教学检查。本阶段主要检查开学工作的准备情况和开学初的教学运行情况。包括:检查学生的返校报到、注册情况,学生上课纪律及秩序;检查教学任务书、教师课表、教师和学生的教材落实情况;检查教师上课的准备情况,教师上课必须带齐的授课计划、学生名册、教案、教材以及其他必备的教学用具。

2.期中教学检查。本阶段主要检查期中各项教育教学任务的完成情况。包括:检查各任课教师教学基本情况,教师备课情况,教学进度实施情况;检查学生课后作业布置、批改与评讲等情况;检查各教研室开展学生座谈会、教学反馈会情况等。

3.期末教学检查。本阶段主要检查本学期各项教育教学任务的完成情况。包括:各教研室教学管理情况,各专业培养方案及教学计划的落实情况,各种教学计划、总结,教学文件的落实情况,教学档案管理,教学质量监控的措施及实施效果,实习、实践教学情况,毕业论文过程管理及论文质量,各科课程期末考试管理等。教研室开展工作情况。包括:教研活动开展情况,教学方法与手段的改进,人才培养模式的创新,课程体系与教学内容的改革等。

4.其它专项教学检查。根据学校相关工作的安排,适时迎接相关专项教学检查活动。如教研室活动情况、各项教学质量工程项目的申报及建设情况、实习实践教学工作开展情况、期末教学工作的开展情况等专项检查。

   (三)听课检查

      为牢固确立教学工作的中心地位,强化教学过程管理,加大教学质量监控力度,及时了解教学状况,处理和解决教学过程中遇到的实际问题,确保教学质量的稳步提高,根据《安顺学院听课管理办法(试行)》(安学院发〔200923号)文件精神对本系教师教学情况进行检查。

    1.听课人员及听课学时要求。院教学领导每学期听课应不少于8学时;办公室主任、教务科长(含实验室管理科长)听课应不少于6学时;教研室负责人每学期听课应不少于6学时;任课教师(含兼职教师)每学期听课应不少于4学时。

   2.听课管理

   1)听课范围及原则:行政人员应关注各学科的课堂教学情况。教师听课在以自己所任教学科为主的基础上,适当兼听其他学科自己认为有价值的课。青年教师,应主动多听老教师,骨干教师的课,不断提高自己的教学能力。

   2)听课采取随机方式进行,重点了解和掌握如下几个方面的情况:①教师讲课与学生听课的基本情况;②教师、学生对教学和教学管理工作的意见和要求;③有关教学和教学管理、教学服务中的其它问题。

   3)听课人员每次听课不少于1学时,听课人员每次听课时应填写《安顺学院听课纪录表》,并将信息以适当方式及时反馈给被听课教师。院领导和各教研室主任相互听课后填写的记录表,由院教务科汇总、归档,并对本学期听课结果进行分析、汇总,并形成报告和《安顺学院听课情况统计表》一起于本学期第18周星期一前交到教务处。

   4)对《安顺学院听课记录表》中所记载的主要情况和问题进行整理、汇总、公布,对存在的问题,要制定措施及时解决。听课中发现的好经验、好做法,要及时总结、推广。

   5)听课活动要与教师教学质量评估结合起来,有针对性地发现问题,提出改进意见,作出客观评价。各教研室应有目的、有计划地检查本教研室教师的授课情况,帮助本教研室教师不断提高教学水平和质量。听课方式可采取有针对性的跟踪听课,也可采取集体听课、集体评议的方式。

   6)我院将听课任务列入本单位的工作计划。听课人员的听课任务完成情况将作为个人年终考核的重要依据之一。院教务科负责检查统计全院听课人员的听课情况,定期予以公布。院教务科将适时对不认真开展听课活动的单位和个人给予通报批评。

三、教学检查的实施

1.常规教学秩序检查工作由院党政领导、办公室主任、教务科长及教研室主任共同承担。负责检查并监督本学院所有班级上课教师的教学纪律及秩序。

2.专项教学检查由学院教学督查组、教务科、各教研室负责承担并组织开展,并由教务科写出自查报告。

四、检查时间的安排

常规教学秩序检查主要是对教学过程的全程监控,不定时间。阶段性、专项教学检查分别于本学期初、期中和期末进行,具体检查时间听候学院通知。

附:每周常规教学秩序检查安排如下:

日 期

上午

下午

星期一

冯开禹

  

星期二

叶玉莲

刘超

星期三

李仕蓉

乔志伟  

星期四

王家录

   

星期五

冯开禹

乔志伟

 

资源与环境工程学院

                                              2017-09-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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