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教学管理与保障系统
资源与环境工程学院教学管理系统由党政联席会议、院长、主管教学工作副院长和各教研室组长组成。联席会会议负责重大教学决策,主管教学副院长负责教学的日常决策,各教研室是教学实体,具体组织落实和执行学校的教学任务,负责教师管理与指导。教学管理系统是保证整个院正常教学秩序和教学质量的根本,具有很强的整体性。
1、院—教研室两级管理体制。在大规模扩招和深化管理体制改革的过程中,推进分级管理,是解决规模增大、组织结构复杂给教学管理带来难题的有效手段。近年来,资源与环境工程学院采取这一教学管理体制的实践证明,该体制的形成对完善内部管理体制,激发各教研室教学管理工作的活力具有显著的作用。以“联席会议—院长—分管副院长”为院级管理和以“教研室—任课教师”为教研室管理的两级教学管理体系,分别承担管理教学的工作,这样明确了院、教研室各自的工作范围、职责、权利和义务。院级工作的重心是突出目标管理、重在决策监督。教研室管理工作重点突出过程管理和组织落实。
2、教学计划管理。教学计划是高等学校培养人才和组织教学过程的依据,是实现人才培养目标和规格的首要环节和根本性文件。根据“加强基础、拓宽专业面、强化实践、突出能力、注重创新,体现素质教育和个性化教育”的教学改革思路,资源与环境工程学院在科学地制定教学计划的同时,规范教学计划审批程序和变更程序,维护教学计划执行的严肃性,加强监督与管理。
3、教学过程管理。首先,教师在教学活动中起主导作用,资源与环境工程学院通过制定《教学质量监督、监控制度》、《教学质量监督、监控制度实施细则》等制度来科学规范教学行为,使教师最大限度地发挥主观能动性,把主要精力集中于教学,不断改进工作,从而提高教学质量;其次,教学管理质量要提高,教学管理队伍的建设和完善是基础。资源与环境工程学院充分重视教学管理队伍建设,建立教学人员定期培训制度,完善管理队伍素质和能力结构。再次,通过制定《教学质量活动计划》、《新进教师优秀教案评选办法》、《优秀授课教师评选办法》等措施来规范和鼓励教育实施者的工作,规范正常教学秩序,不断提高教学质量。
二、教学监督系统
教学监督系统主要由院领导干部听课制度、学生信息员制度、教学检查制度组成。院领导干部听课和学生信息员从管理层面和教育层面不断向决策者提供影响教学质量的信息。
1、领导干部听课制度。资源与环境工程学院出台《资源与环境工程学院听课制度》,建立了领导干部听课制度,使院领导及各级党政干部深入教学第一线,及时了解教学情况,倾听师生意见,发现并解决教学中存在的问题,避免教学一线与管理层的脱节,保证了教学管理工作的针对性和有效性。
2、学生信息员制度:学生在教学活动中处于主体地位,让学生参与学校管理及制度建设,发现并反映教学过程中的某些问题是快速解决教学问题、树立“以人为本”教育理念的重要手段,对于不断提高我校的教学质量具有积极的意义。我们依《安顺学院教学信息员工作管理办法》,以班级为单位,在优秀学生干部中遴选部分学生信息员,通过定期举行座谈会,以及直接向教学秘书反映等形式,给学生以畅通的渠道反映所在专业、班级的教学管理、办学条件和教学质量中存在的问题并对教学提出意见和建议,使学校的管理和教学更加贴近学生、贴近实际。
3、教学检查制度。教学检查制度是常规教学管理的重要方面,是规范教学秩序的一项基础性工作,也是强化质量意识、推进教学改革的重要措施之一。根据《安顺学院教学检查实施意见》,从期初到期末,教学情况的检查工作贯穿始终,发现问题并及时解决问题,注意归纳分析和总结经验,以指导工作,不断提高管理者在日常教学检查中的预见问题、解决困难的能力。
三、教学质量评估系统
教学质量评估主要由院长、教学副院长、教研室主任承担,负责对院)的教学工作进行审议、评议和咨询。该系统包括教师教学工作评估、学生学习质量评估、毕业论文(设计)质量评估、教材质量评估、专业与课程评估、教研室教学工作评估等6个方面。通过这些评估收集教学运行过程中的各类信息,为学校的教学管理与决策服务。
1、教师教学工作评估。对教师教学工作的科学评估有利于激发教师的工作热情,增进师生之间、教师与管理人员之间的相互了解,从而对提高教学质量产生极其关键的影响力。资源与环境工程学院建立并完善各教学环节的质量标准,对教师教学工作的评估具备全方位、多元化的特性,不仅包括对教师课堂教学、实验教学、专业知识与科研能力的评估,同时也包括对教师师德和人格魅力的综合评估。通过听课、问卷调查、同行评议、专家评价、学生评估以及教师自评等形式,对教师的教学工作进行综合考评,评估指标做到既有宏观层面又有微观层面,理想与现实相结合,考评结果直接与教师的职称晋升、岗位聘任挂钩,力求使教师教学工作的评估发挥实际的指导作用。
2、学生学习质量评估。学生学习质量是教学质量的重要表现。资源与环境工程学院对学生学习质量采取监控和评估,以抓学风建设为根本和关键开展工作。我们严格考试管理、狠抓考风建设,以考风促学风;除此之外海不断完善学生奖学金条例细则,充分发挥奖学金的激励作用;实行课程选修制、升本制,选拔校内优秀专科生进入相同或相近本科专业学习,激发专科学生的学习积极性,构建人才成长的立交桥。
3、毕业论文(设计)质量评估。毕业论文(设计)管理是整个教学管理中的重要环节,是对四年教学成果的检验,也是对学生综合素质和知识运用能力的检验。资源与环境工程学院注重加强完善教学质量监控体系,先后制订了各主要教学环节的质量监控标准,特别加强了对毕业论文的管理,在《安顺学院毕业论文管理办法》的基础上,每年对每届毕业生的论文工作做出安排,同时细化制订了《毕业论文工作指南》,加强了对毕业论文的监控,对保证毕业论文的质量起到了显著的作用。
4、教材质量评估。高校教材是体现教学内容和教学方法的知识载体,是进行教学的基本工具,也是深化教育教学改革,全面推进素质教育,培养创新人才的重要保证。为了保证选用的教材质量资源与环境工程学院由主管教学副院长、各教研室主任成立了教材评选委员会,出台了《资源与环境工程学院关于教材订购与选用的规定(细则)》、《资源与环境工程学院教材质量跟踪调查办法》等一院列办法和措施,保障教材的质量。
5、专业与课程评估。专业与课程评估要正确处理专业设置评估、新专业评估与重点专业评估三者之间的关院,专业与课程建设是教学质量的两个重要载体。
首先,专业设置是专业教学质量的源头,要提高教育质量,必须做好专业设置的评估工作,对各个专业设置进行人才需求和办学条件的论证与评估,使之在学校、学生与社会三者之间找到平衡点;其次,新专业的合格评估在专业建设工作中起到了桥梁和纽带的作用,它既是专业设置工作的进一步深入,又是重点专业建设工作的基础。专业设置是随着社会需求的变化而发生变化的,直接关院到对该专业的取舍问题,而新设专业的合格评估,是进一步推动专业建设,保证专业人才培养的基本手段。再次,重点专业评估是专业评估的最高层次,它对体现学校办学特色、提升学校社会知名度与地位具有重要的作用,重点专业评估的指标应体现“重点”与“优势”,在合格评估的基础上突出专业建设的特色,树立学校专业的品牌与榜样。第四,课程是实现专业教学目标的重要手段之一,是实现教学目标的基础工程,是教学改革的出发点和落脚点。以课程评估为手段开展课程建设,建成一批学校的特色课程与优秀课程,能极大地调动教师建设课程的积极性,提高整体课程教学水平,从而提高教学质量。专业结构、专业水平与课程质量直接影响学校的人才培养质量,专业和课程评估工作应当在各项评估中占主要地位。
6、各教研室教学工作评估。教研室教学工作是院级教学工作的基石,是组织教学活动、实施各项教学管理制度、规范,保证教学质量的基本单位。他们的教学工作状态和质量,直接体现资源与环境工程学院的教学工作状态和质量。因此,我们依据学校制定的《安顺学院教学工作水平评估方案》,开展各教研室教学工作水平评估,更好地落实院—教研室两级的管理职能,协调两级管理的工作关院,更好地发挥学院工作的积极性和主观能动性;引导各教研室落实学校教学改革、教学建设的方针、整体思路及不同时期的重点工作,强化和突出教学工作的重要性,确保教学工作的中心地位,从而建立起一套有机联院的教学质量监控体系和激励约束机制。
资源与环境工程学院
2011年10月28日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教学工作是资源与环境工程学院的中心工作,教学质量是资源与环境工程学院的生命线。建立规范、科学的教学质量保障与监控体系,是提高资源与环境工程学院教育教学质量、营造良好的育人环境、增强自我约束和发展能力的基本制度保障。为了对资源与环境工程学院教学质量实施有效地保障、监督、检查、评价和指导,根据教育部《关于加强高等学校本科教学工作,提高教学质量的若干意见》(教高〔2001〕4号)以及《关于进一步加强高等学校本科教学工作的若干意见》(教高〔2005〕1号)、《教育部关于进一步深化本科教学改革全面提高教学质量的若干意见》(教高〔2007〕2号)文件精神,结合资源与环境工程学院教学工作实际,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教学质量保障与监控体系主要功能是对教师教学过程、学生学习过程、学院教学管理过程等进行监督、检查和评价,形成规范、科学的教学管理长效机制。
第三条 教学质量保证与监控的最终目的是保证教育教学目标的实现。
第四条 学院教学质量保证与监控体系由质量保障体系、质量监控体系、质量评估体系组成。
第二章 教学质量保障体系
第五条 教学质量保障体系
教学质量保障体系由制度保障系统、教学条件保障系统、奖惩系统三部分组成。其目的是以提高教学质量为核心,以培养高素质人才为目标,把教学过程的各个环节、各个部门的活动与职能合理组织起来,形成一个任务、职责、权限明确,能相互协调、相互促进的有机整体。其职能由资源与环境工程学院院长、分管教学的副院长、资源与环境工程学院各教研室主任来完成。
一、 制度保障系统
该系统的主要任务是研究制定资源与环境工程学院的办学定位、办学思想,制定资源与环境工程学院本科教学各种规章制度,建立各主要教学环节的质量标准,并监督执行。其职能主要由资源与环境工程学院院长、分管教学的副院长、资源与环境工程学院各教研室主任来完成。
二、 教学条件保障系统
该系统包括师资队伍建设、教学经费投入、实验设备购置与实习基地建设、教材建设与图书购置、后勤管理等方面。主要任务是确保资源与环境工程学院本科教学投入的力度,并保证其有效运行,发挥功效。其职能主要由资源与环境工程学院院长、分管教学的副院长、资源与环境工程学院各教研室主任来完成。
三、 奖惩系统
该系统包括奖励和惩罚两方面。
奖励包括:
1.教学检查评估奖励
资源与环境工程学院对教学检查成绩突出的教研室进行表彰和奖励;
2.教学质量及成果奖励
资源与环境工程学院对评选出的学术(学科)带头人、中青年学术骨干、教学名师、优秀教学成果、精品课程、优秀教材、优秀多媒体课件等进行表彰和奖励;
惩罚包括:
1.教学检查评估的处理
资源与环境工程学院对教学检查评估不合格的教研室提出通报批评,并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和提出整改要求。
2.教师考核的处理
资源与环境工程学院对学年考核不合格的教师在业绩考核、职称评定、干部任用等方面实施一票否决,并按相关规定进行处理。
3.资源与环境工程学院依据《安顺学院教学事故认定与处理办法》对严重违反纪律的教师进行教学事故认定并作出相应的处理。
第三章 教学质量监控体系
第六条 教学质量监控体系
该体系由教学决策与指挥系统、教学运行与管理系统、落实与实施系统、信息收集与处理系统、信息反馈与调控系统组成,其职能是根据学院、资源与环境工程学院的有关规章制度、各主要教学环节的质量标准和专项评估方案,对资源与环境工程学院主要教学环节教学质量进行系统、有效地监督检查,保证良好的教学效果;收集教师、学生、毕业生及用人单位的信息并进行整理、分析、反馈给各教研室,为其做出正确决策提供可靠依据,同时将有关内容反馈给院长或相关职能部门,为其改进工作提供指导性意见。
一、 教学决策与指挥系统
主要任务是明确质量目标,确定监控内容,设定监控环节,制定或调整政策措施和主要监控环节的质量标准。基础工作由各教研室组织有关专家拟定方案,提交院党政联席会决策实施。
二、 教学运行与管理系统
主要任务是组织落实“决策与指挥系统”下达的各项任务,协调教学运行过程中出现的问题,统计分析执行结果,总结汇报,提出改进工作的意见,及时将情况汇报“决策与指挥系统”。具体工作由院长实施。
1.院级教学管理
由院长、分管教学的副院长负责全院教学质量管理;分管教学的副院长按分管工作要求负责教学的日常决策;教研室在院长、副院长领导下负责制定各项教学管理规章制度并代表资源与环境工程学院全面负责教学运行及管理工作。
2.各教研室教学管理
各教研室根据资源与环境工程学院的规章制度制定本教研室的管理办法,同时对本教研室的教学工作进行监控管理以及对教师进行管理和指导。
3.学生教学管理
由各教研室、任课教师负责学生的教育活动和学生思想状况调查、学生的课堂听课及管理。监控学生在校学习期间完成学习任务,获取必要的知识、技能和能力的情况,以保证学生能够达到培养目标的基本要求。
三、 教学落实与实施系统
主要任务是完成教学计划,进行教学建设与教学研究,总结分析资源与环境工程学院的教学运行情况,并及时反馈给相关职能处室。具体工作由各教研室与任课教师完成。
各教研室根据教学运行与管理系统发布的工作要求,执行教学计划以及完成教学基本建设与研究工作。
四、 信息收集与处理系统
该系统由信息收集、教学评估、教学检查三大模块组成。主要任务是根据教学规章制度、各主要教学环节的质量标准和单项评估方案及学院、资源与环境工程学院对教学院(部)教学检查评估方案,对教学质量进行系统、有效的监督检查,收集各种教学信息,并对收集到的信息进行分类、统计、分析处理,及时进行信息反馈和提出整改要求。具体工作由各教研室、院教学检查评估工作小组、院督导办公室组织实施。
1.信息收集
主要通过听课、督导检查、学生信息员信息收集、学生评教渠道进行。
(1)听课。根据《安顺学院资源与环境工程学院听课管理办法》,资源与环境工程学院各级领导、专家、教师通过听课了解教学情况,收集教师教学过程中的教学信息,分析、解决教学过程中出现的各种问题。
(2)督导检查。根据《安顺学院资源与环境工程学院教学督导工作实施办法》,院教学督导员通过听课、检查、座谈等形式,有重点地监控教学运行过程,评估教学质量;收集、分析、调查和研究教与学双方存在的问题;收集教师学生对教学管理工作提出的意见和建议。
(3)学生信息员制度。根据《安顺学院关于选聘学生教学信息员的意见 》,由教务处及资源与环境工程学院对学生教学信息员进行管理。信息员负责收集并及时向教务处及资源与环境工程学院反映教师授课方式、教学内容和课程安排等有关教学的各个方面的问题。
(4)学生评教。资源与环境工程学院定期组织学生对教师理论教学、实践教学等教学环节进行评价。评价的形式有学生网上集中评教、学生问卷评教、学生座谈会评教等。
2.教学评估
是通过单项评估与评价,对教学过程及教学效果实施监控。
(1)资源与环境工程学院检查评估。资源与环境工程学院每学年进行一次院级教学工作水平检查评估。检查评估按照《安顺学院教学院(部)教学工作检查评估实施意见》实施。
(2)专业评估。资源与环境工程学院结合省教育厅、学院对专业评估的要求,有计划地对本科专业申报、建设等进行评估。
(3)课程评估。资源与环境工程学院结合省教育厅优秀课程和精品课程评选,组织院级课程评估工作,对评估成绩好的课程优先申报省级优秀课程、精品课程。
(4)毕业论文(设计)评估。依据《安顺学院毕业论文(设计)教学质量评价方案》,资源与环境工程学院每学年对各专业的毕业论文(设计)教学工作进行全面评估,规范和加强毕业论文(设计)工作,有效提高毕业论文(设计)工作的水平,确保毕业论文(设计)的质量。
3.教学检查
包括定期教学检查、经常性教学检查、重点教学检查。通过“三查”实施日常教学监控,及时发现问题和解决问题。
(1)定期教学检查。定期教学检查是根据《安顺学院教学院(部)教学工作检查评估实施意见》,在开学初,进行以教学准备、师生到课率为重点的开学初教学检查;学期中,进行以教学进度、教学内容和效果等为重点的期中教学检查;学期末,进行以考试、考风、考纪等为重点的期末教学检查。
(2)经常性教学检查。经常性教学检查是贯穿于整个教学过程中的,检查内容包括教师到课率、教学计划的执行情况、教师迟到和提前下课现象、学生上课出勤率与课堂纪律、毕业论文(设计)以及各类实习实验进展和完成质量情况等。
(3)重点教学检查。重点教学检查是教学检查工作的深入,主要针对在教学改革方面有突破并取得一定成果的课程;学生反映较大、课堂教学质量存在明显问题、不能完成正常教学任务的教师;不同时期工作重点及教学上存在的共性问题以及国家、省、市所进行的综合或单项的教学检查等。
五、 信息反馈与调控系统
该系统由信息反馈和调控两大模块组成。其职能是对信息收集与处理系统收集到的教师教学过程、学生学习过程中出现的问题进行分析,并准确、全面、快速地反馈到运行与管理系统及教学落实与实施系统,制定整改措施并及时进行调控。对于重大教学问题要反馈给教学决策与指挥系统,为其做出正确决策提供可靠依据。具体工作由院办公室、院督导室、各教研室承担。
信息反馈通过院教学督导员信息反馈、学生信息员信息反馈、教师信息反馈、各教研室教学工作例会反馈等渠道来实现。
1.院教学督导员信息反馈
院教学督导团的每位督导员,通过检查性听课及深入各院(部)了解教学的主要问题,及时向院领导、各教研室主任反馈教学及教学管理方面的情况。
2.学生信息员反馈
通过学生信息员收集到的关于教师授课方式、教学内容和课程安排等各个方面的问题,及时解决并反馈到学生所在院(部)。
3.教师信息反馈
通过教师座谈会或教师信箱获取信息及时调控并反馈到教师所在教研室和院领导。
4.教学工作例会反馈
各教研室定期召开教学工作例会,各教研室主任可将教学过程中遇到的各种问题定期反馈到院长、副院长,以利及时解决。
教学运行与管理系统、教学落实与实施系统对各渠道反馈的教师教学过程、学生学习过程中出现的问题进行研究分析,并准确、全面、及时地进行调控。对于重大教学问题要反馈给教学决策与指挥系统,为其作出正确决策提供可靠依据。
第四章 主要教学环节的质量监控
第七条 对主要教学环节质量的监控是否措施得力,行之有效,是监控工作成败的关键。依据《安顺学院资源与环境工程学院地理科学本科专业主要教学环节质量标准实施细则》,对教学准备、课堂理论教学、实验教学、课程考核、毕业论文(设计)、毕业实习等主要教学环节制定质量标准,加强质量监控,确保教学质量。
第八条 本工作制度由院领导负责解释,自颁布之日起试行。
资源与环境工程学院
二○一一年四月一日
为加强教学过程管理和教师队伍建设,规范资源与环境工程学院本科教学要求,使教学及其管理工作逐步实现科学化、规范化;使教师明确在教学过程中各环节的职责,增强资源与环境工程学院全体教师的工作责任心,保证教学秩序,提高教学水平和人才培养质量;使学生在思想道德、知识技能、身心素质等方面都达到培养目标的要求,根据教育部提高本科教学水平的有关规定,结合资源与环境工程学院的实际,特制定《安顺学院资源与环境工程学院本科专业主要教学环节质量标准实施细则》。
主要教学环节包括理论教学、实践教学及课程考核等环节,其质量标准的具体要求是:
一、授课教师资格条件
(一)授课教师必须具有高等学校教师资格。
(二)各门课程的主讲教师应由讲师以上职称者担任,应经过课程各个教学环节的严格训练。
(三)资源与环境工程学院规定新教师原则上须具备硕士以上学位,经过半年以上的备课和跟班听课见习,并由资源与环境工程学院指定一名副高以上职称教师进行指导,经过试讲合格,熟悉所开课程的基本内容,方可正式授课。
二、理论教学
(一)开课前的基本准备
1、制订教学大纲
一门课程的教学大纲(含课程教学大纲、实验教学大纲、实习教学大纲)是实现培养目标和要求的教学指导性文件,是编写教案、组织教学、进行教学评估的主要依据。没有教学大纲的课程不能开课。教学大纲要根据教学计划的要求、该课程教学目标和计划课时量制定,经资源与环境工程学院审核报教务处审议、备案后方可启用。教学大纲的内容不得轻易变动。
2.精心选用或编写高质量的教材
教材应优先选用教育部优秀(示范)教材或面向21世纪院列教材。也可使用教师自编的经学院教材建设指导委员会审定的高质量教材。选用教材由主讲教师提出,教研室初审,报资源与环境工程学院及教务处审核批准后方可使用。主讲教师还应提出与教材搭配的辅助教材、资料、课外必读及参考书目等,供学生参考。
3、做好教学安排:授课教师以教学大纲为依据,按照教学计划做好该课程的教学安排。教学进度计划表于开学后一周内报资源与环境工程学院。
(二)教学过程的准备
1、备课
备课是非常重要的教学环节,是圆满完成课堂教学的基本保证,是影响教学质量的关键环节之一。
(1)教师备课要根据教学大纲要求和课程教学计划安排,深入钻研教材,编写教案和讲稿。教案作为教学实施的文件,应包括下列内容:每节课的教学目的和要求;讲授的内容提要、课堂提问、举例;重点、难点的解决方法;教学主要内容的时间分配;根据本节课的内容特点应采用的教学方法和实施步骤;课外参考书、作业;板书设计等。
(2)备课应按教学大纲要求确定教学内容的深度和广度,并根据学生的学习基础将本学科的新成果和发展动态不断充实于教学内容之中。要根据各章节教学内容的具体情况,选用有利于增强教学效果的教学方式和方法,力求做到教学内容与方法的优化组合。
(3)备课时应根据学生所学专业、课程设置、已开课程、相关课程等具体情况,注意本课程与后续课程之间的衔接,处理好本课程与其它课程的关院。要选定与教材匹配的参考书,拟定好为学生布置的思考与练习题及自学内容。
(4)教师上课前必须做好课件制作、各种教学设备、教具等的准备工作,使教学设备用具等处于完好备用状态。积极采用CAI课件等现代化教学技术。
(5)备课强调教师个人钻研,集体讨论,鼓励教师形成自己的特点和风格。教研室应坚持集体备课制度,加强集体研究,集思广益,取长补短,共同提高;开展以教学法为主的教学研究工作;随时检查教学进度计划的执行情况。
2、课堂讲授
课堂讲授是教学的基本形式和中心环节,是提高教学质量的关键。
(1)授课教师应以高度的责任感,饱满的精神状态,认真对待每一堂课,严格要求学生遵守课堂纪律,组织好课堂教学。开课伊始,教师要以适当方式作自我介绍,以增进师生之间的联院和了解。教师除了扼要介绍本课程教学计划外,还应详细说明本课程教学中课外作业、测验、期中与期末考试(以及实验)等在总评分中所占的比重。
(2)课堂讲授应根据课程的目的和任务,对教学大纲要求的内容进行科学性、系统性、艺术性地讲解。讲课内容重点突出,讲透难点,循序渐进,主次分明,详略得当,知识容量适中,基本理论阐述清楚,深入浅出,通俗易懂,理论联院实际。
(3)在教学方法上,应积极采用启发式教学,重视对学生能力的培养,注重对学生进行学习方法的指导,积极引导学生思考问题,注重培养学生的创新精神,鼓励学生发表不同见解,以激励学生的积极性和主动性。
(4)按照课程教学计划的要求严格掌握教学进度。重视教学效果的信息反馈,及时在授课中调整讲授方式,力求使教与学两方面协调沟通,教学相长。课堂时间分配恰当,按时上下课,不迟到,不早退,不拖堂。上课教师要检查学生到课情况,注意维持课堂秩序,教育和督促学生遵守课堂纪律。所有授课教师必须使用普通话教学。教师上课语言要准确、简练、条理清楚,板书文字要符合规范化要求。课堂教学中教师应衣冠整洁,仪表端庄,注意课堂礼仪,教态自然。
(5)教学场所严禁吸烟和接打手机。
3、课堂讨论
课堂讨论是在教师指导下,学生通过讨论进行学习的教学形式,是课堂讲授的延伸。课堂讨论的目的是巩固加深学生所学内容,启发学生的独立思考和创造精神,提高自学能力、综合运用知识能力和口头表达能力。
(1)课堂讨论的选题要根据教学内容和要求,体现教材的重点难点,选择具有综合性和理论联院实际的题目。
(2)教师要在讨论前拟出讨论题发给学生,周密设计讨论的内容、形式、要求、步骤、如何引导以及处理可能出现的问题,要指导学生按要求认真钻研教材,撰写好讨论发言提纲。
(3)讨论要在教师指导下有组织地进行。教师要参加讨论的全过程,要善于抓住关键,及时引导学生围绕主要问题展开讨论,启发学生积极思考,踊跃发言,鼓励学生发表不同的见解。讨论课宜小班或分组进行,以便使每个学生都有发言的机会。讨论结束后教师要认真做好总结,要抓住讨论过程中的主要问题、关键问题以及争论的焦点,进行明确的归纳概括并上升到理论高度;对暂不能作结论的问题应留给学生做进一步的探讨。
(4)教师应根据每个学生的发言情况、掌握运用知识和分析解决问题的能力评定成绩,作为学生平时成绩或学期成绩的评定依据。
4、辅导答疑
辅导答疑是课堂教学的重要补充。其目的是帮助学生解决学习中的疑难问题,指导学生改进学习方法,启发学生独立思考,提高学生对知识的领会和应用能力。
(1)辅导答疑应根据课程教学内容的难易程度来安排。教师要针对学生学习中带有共性的问题,面对全班学生集体辅导,也可针对个别学生存在的问题进行个别辅导。
(2)辅导答疑一般由主讲教师负责,要认真做好辅导答疑前的准备工作。深入了解学生的学习情况和存在的疑难问题、对教学的意见和要求,有针对性地进行辅导。辅导答疑时,教师要有计划地安排质疑,注意启发学生思维,开拓思路,激发学生学习的主动性和积极性。注意记载辅导答疑过程中学生普遍存在的问题,以便积累经验,不断改进教学。
(3)辅导答疑在教学过程中进行,学生自愿参加,考试前一般不组织辅导答疑,严禁辅导答疑时向学生暗示考题或列出复习提纲。
5、课外作业
(1)作业的目的是检查学生的学习情况,帮助学生巩固和进一步掌握所学知识和技能。
(2)教师应根据课程性质和内容给学生布置适量的课外作业。
(3)教师要认真、及时批改作业。作业应有评语。可采取普遍批改和抽样批改相结合的方式。要注意分析作业中的问题,进行讲评和辅导。作业成绩计入学生的平时成绩。教师对学生作业应严格要求。对作业潦草、马虎甚至抄袭他人作业的学生应给予严肃批评,培养学生良好的学风。
6、教学总结
课程教学结束后任课教师要认真进行课程教学小结。小结包括教师教学情况和学生学习情况两个方面。教师教学情况主要记录教学实践中的成功和缺憾以及教学过程中的感想和体会,例如教学任务完成情况、教材质量及应用情况、教学目的是否明确恰当、重点是否突出、难点是否突破、教学方法和手段是否运用得当、教学效果如何等。学生的学习情况主要记录学生对所传授知识的接受状况、学生在课堂上发表的独到见解和学生对教学的意见和建议。小结的文字应当简洁明了,条理清楚,便于整理和查找。
三、实践教学
实践教学包括实验(实训)、实习、毕业论文(设计)等主要环节。
(一)实验(实训)教学
实验(实训)教学是课堂教学的继续,是对学生进行基本技能训练的主要环节。实验教学的基本任务是加深和巩固理论知识,使学生掌握实验的基本原理、基本方法、基本操作和基本技能,获得独立测量、观察、处理实验数据、分析实验结果、书写实验报告等能力,培养学生分析解决问题、独立进行科学实验研究的能力和严谨的科学态度。实训教学的基本任务是锻炼学生的基本操作和基本技能,培养学生理论联院实际的能力。
1、实验室(或教研室)要根据教学大纲的要求编写实验(实训)大纲,开出规定的实验(实训)项目,选定合适的实验(实训)教材或指导用书,确保实验开出率达到100%。
2、主讲理论课的教师要根据实际情况参与实验(实训)课的教学,或经常了解实验教学情况,主动与实验(实训)课教师配合,做好理论教学与实验(实训)教学的衔接工作。教研室要按教学要求组织实验(实训)课教师集体备课,规范实验(实训)教学内容,根据实验大纲的要求,合理安排实验人数,保证教学质量。
3、实验(实训)课教师在每次课前要做好仪器、设备、试剂等各项准备工作,确保实验(实训)教学正常进行。实验(实训)课教师要向学生阐述清楚实验原理、操作规程以及教学要求,示范操作熟练、规范。确保实验(实训)教学的效果和安全。实验(实训)过程中要加强检查指导,观察、记录和评定学生操作情况。严格要求学生遵守实验(实训)规则,精心使用器材,培养学生严肃的科学态度和严谨的工作作风。实验(实训)指导教师要结合教学内容启发诱导,激发学生主动参与教学活动的热情,认真指导学生基本技能操作,重视培养学生的综合能力。
4、教师对学生的实验报告要进行认真批阅,对存在的问题进行及时讲评,建立并完善实验(实训)课程考核体系。
5、教研室和实验室要积极配合,共同探讨改进实验(实训)教学方法,不断完善实验(实训)教学手段,不断充实更新实验(实训)内容,及时研究解决实验教学中的问题。积极开设综合性、设计性实验,有综合性、设计性实验的课程占有实验课程总数的比例≥ 80 %。各实验(实训)室逐步实行开放式管理,切实加强对学生的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的培养。
(二)实习(见习)
实习(见习)是教学过程中综合性、实践性的训练,是检查学生在校学习期间学习成果的重要环节,目的是要求学生综合运用所学理论知识和技能解决实际问题,培养学生独立工作能力。
1、根据我院、资源与环境工程学院专业人才培养计划,明确实习内容,资源与环境工程学院指定专人负责组织实施,落实实习(见习)计划的各项要求。实习(见习)必须根据教学计划的规定时间和实习教学大纲、实习指导书等的要求进行,一般不得随意变动和增减。
2、学生进入实习(见习)前,院领导必须对学生进行实习(见习)动员及岗前教育。实习(见习)指导教师应对实习工作有正确认识和责任感,具有较广博的专业理论、基础知识和岗位工作经验,具有一定的组织能力和实习指导能力。
3、指导教师应督促实习(见习)学生遵守实习单位各项规章制度。保证实习(见习)学生正确地进行实际操作。对实习(见习)学生进行严格管理,培养学生具有严谨的工作作风。指导教师应采取多种方式了解学生实习情况,严格要求学生在实习过程中认真做好实习(见习)记录,实习(见习)结束后要写好实习(见习)报告。并认真评阅实习(见习)报告,给出学生考核成绩和实习鉴定评语。
(三)毕业论文(设计)
毕业论文(设计)是教学计划的组成部分,是重要的实践教学环节之一。通过毕业论文(设计)的实践,培养学生严谨求实的科学素养和综合运用所学知识分析、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强化对学生进行科学研究的基本训练。具体要求按《安顺学院本科毕业论文(设计)管理办法》的要求执行。
四、课程考核
具体要求按《安顺学院课程考核办法(试行)》执行。
五、本实施细则由院领导负责解释,自颁布之日起试行
资源与环境工程学院
二○一一年四月一日
教学计划是专业人才培养的纲领性文件,是新时期高素质人才培养的前提,是深化教育教学改革的先导。科学合理的教学计划应是稳定性和发展性、时代性和前瞻性的统一。为适应当前社会发展、高等教育发展和学生发展及就业的实际需要,推进教学改革,合理配置教育资源,实施特色立校战略,推进资源与环境工程学院跨越式发展,经研究,决定对资源与环境工程学院本专科及专升本专业教学计划进行修订。现提出以下实施意见。
一、指导思想与基本原则
教学计划的修订,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十六大”以来的教育方针政策为指导,进一步深化教育改革,推动教育创新,全面推进素质教育,炼明学校办学特色,不断提高教育教学质量,促进学生发展与就业。在遵循教育教学规律基础上,坚持理论与实践相结合、继承与创新相结合、经验与科学相结合的原则,对现行教学计划进行修订和完善。
二、本次修订教学计划的重点
(一)进一步拓宽专业口径,优化课程结构,增强适应性。各专业可根据本专业的特点,调整专业课程结构,适当增加有利于学生素质提升和创新能力培养的综合性课程和创新教育课程,设置有利于增强学生就业能力的新课程,尝试开设其他相关的特色课程。
(二)合理安排各学期课程。除第一学期尽量不安排主干课程外,本科前六学期务必安排完专业主干课程。考虑到专业实习因素,本科第七、八学期(专科第五、六学期,专升本第三、四学期)的课程要以选修课程、短学时课程为主。考核形式要多样化,适当增加考查课程门数。
(三)合理安排实践教育与实践教学,尤其要合理科学地设计安排好第七、第八学期的毕业论文(设计)、专业实习、就业实习等实践教学环节。
(四)明确专业的发展定位及其方向,把握资源与环境工程学院特点,争取办出专业特色。正确处理好高职(专科)、专升本、本科之间的关院,进一步明确各层次之间的培养目标及知识衔接,充分考虑资源与环境工程学院专业的可持续发展。
(五)把握课程改革、学分制改革和教师教育改革的方向,充分考虑创新教育、文化素质教育、国防军事教育等多方面因素,尤其要充分认识文化素质教育中艺术教育对促进学生全面发展的意义,结合专业实际,逐步规范和完善各专业教学计划。
三、修订教学计划的几点要求
(一)加强领导,精心组织
院里高度重视各专业教学计划的修订工作。各教研室室按照教务处具体的部署、组织、协调工作,及时分析、研究和解决修订工作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确保修订工作的顺利进行。
各教研室要在系统一领导下,由院分管领导直接负责,认真研究,精心组织,在广泛调查、充分讨论和科学论证的基础上进行教学计划的修订工作。
(二)更新观念,准确定位
修订教学计划必须坚持高起点,努力吸取近年来高等教育在教育思想和教育观念、教学内容和课程体系、教学方法和教学手段等方面已经取得的一院列改革成果,并将其固化到教学过程和人才培养模式中去,牢固确立质量的观念和特色的观念,科学地确定人才培养过程,使之成为本单位广大教职员工的共识。
(三)优化体系,体现特色
修订教学计划要对原有课程设置进行整合,根据培养目标构建融会贯通、有机联院的课程体系,使各专业的课程设置体现学科的特点和本专业的特色。防止出现“因书设课”、“因人设课”和“因无人而不设课”的情况,要进一步精简专业课的学时,提高选修课的质量。为了给专业选修课的开设留出一定的弹性空间,本次教学计划修订后,执行过程中个别专业选修课可根据具体情况适当调整,调整时须报教务处审核,分管院长审批。
(四)集思广益,科学运作
修订教学计划是一项十分重要的基础性工作,为体现其科学性、先进性、权威性,希望各院高度重视这项工作,广泛发动教职工积极参与讨论,集思广益,借鉴和吸纳国内外高校好的经验和管理模式,并反复酝酿,认真讨论,逐步完善教学计划。
九、时间安排
(一)每年5月中旬,院领导提出制定教学计划的实施意见及要求;
(二)当年6月15日前,各教研室修订各本科、专科教学计划,经院讨论、审议后报教务处;
(三)当年7月底前,编印成册。
资源与环境工程学院
二〇一一年五月十九日
课程教学大纲是实施教学计划、加强学科专业建设的基本文件,是课程教学的纲领性文件,是开展教学工作的主要依据,对于提高课程教学质量,实现人才培养目标起着基础性作用。为进一步加强课程教学的规范化与现代化建设,进一步深化教学内容与课程体系改革,进一步提高人才培养质量,本着与时俱进的精神,为使本次教学大纲修订能达到规范性、科学性、先进性等较高水平,特制定本指导意见。
第一条 要体现先进的教育教学思想与先进的课程理念。要以科学的发展观为指导,全面推进素质教育,主动适应时代发展要求。
第二条 要符合资源与环境工程学院人才培养目标。教学大纲是人才培养目标及培养规格在课程中的具体体现,因而教学大纲的修订,在规定课程的教学目标、内容、教学方法及考核评价诸方面时,必须与资源与环境工程学院人才培养目标的基本要求与基本精神保持一致,从而保证专业培养目标的实现。
第三条 要符合学校关于修订教学计划的基本精神,要与资源与环境工程学院“特色立院”等教学改革工程相一致。要有紧迫的课程内容、课程体系、教学方法及课程评价的改革意识。
第四条 要注重课程体系的整体优化和组合。从教学计划的全局出发,明确课程的定位与分工,处理好课程之间的逻辑关院与先后顺序,注重理清并理顺相关及相近课程的关院,避免同一内容在同一课程或不同课程中简单重复,要求相关院及相关教研室之间保持联院与协调。
第五条 在课程内容设计方面,要处理好基础性与先进性、经典性与现代性、理论性与实践性的关院,教书与育人的关院。要求做到两个突出,一是突出三基:突出基本知识、基本理论与基本技能,为终身学习奠定基础。二是突出两个接轨:突出与基础教育以及与专业相对应的社会工作的接轨,突出与本课程所在学科的学术前沿接轨,在坚持知识、能力、素质协调发展的同时,着力培养学生的学习能力、实践能力、创新能力及社会适应能力。
第六条 在教学方法上,要充分体现以学生为本、以学生为学习主体的先进理念,注重运用适合培养学生实践能力、创新精神的教学方法;要重视现代教育技术的运用。在考核评价的形式及要求上要确立科学的质量观,要符合素质教育的质量标准。
第七条 教学大纲的修订强调统一性与多样性的结合,规范与特色兼顾,鼓励建立在规范基础之上的创新,鼓励在教学大纲中体现课程特色。省院级重点课程及精品课程,应在创新与特色方面起模范带头作用。
第八条 要注重主教材的选用。要按照《阜阳师范学院教材选用的暂行规定》并根据教学大纲选准选好优秀教材先进教材;择优推荐适量的辅助教材与参考文献,为学生的自主学习和研究性学习提供有效的文献资料。
第九条 教学大纲的修订,要考虑双语教学课程的特点,有条件的专业可制定适当比例的双语教学大纲。
第十条 教学大纲在格式方面,要求基本统一;在文字方面,要求简明扼要,纲举目张。
第十一条 教学大纲修订的组织领导与工作程序。各院成立院长为组长以教研室主任及省院级重点课程、精品课程负责人为成员的领导小组,负责组织领导本院的教学大纲修订工作。课程教学大纲修订须由所授课程组成员集体讨论并由课程负责人执笔修订,由教研室主任负责组织初审,院长负责组织审定。
第十二条 新修订的教学大纲经审定实施后,必须规范执行,要求同一课程的教师必须根据相应专业教学计划执行同一个教学大纲,不得各行其是。
资源与环境工程学院
二〇一一年十一月一日
一、教材选用的基本原则
1. 作为地方普通高校,资源与环境工程学院教材建设以“选用”作为基本原则,选好选准教材,是资源与环境工程学院教材建设的着眼点与着力点。
2. 选用教材坚持择优原则,有获奖的不选用未获奖的,有国优的不选用省优的,有国家统编的不使用省内统编的。坚持使新版教材成为教材选用的主体,并把精品教材作为教材选用的主体。
二、教材选用的基本要求
1. 专业主要课程、公共必修课程所使用的教材,一律择优选用;
2. 优先选用“普通高等教育类规划教材”、“面向21世纪课程教材”、“十五”国家级规划教材;
3. 优先选用国家、省部级获奖教材;
4. 优先选用近三年出版的优秀教材;
5. 根据国家教育部的有关要求,对于一些教材更新比较快的专业如理工、财经政法类等,选用近3年出版的新教材的比率要达到或超过50%;
6. 有条件的课程要选用或直接引进能反映学科发展前沿的外文原版教材或翻译出版的先进教材;
7. 一门课程一般只选用一套教材;
8. 辅导材料、习题集不得作为教材选订。
三、教材选用的基本程序
教材选用按下列程序进行:
1. 任课主讲教师充分收集教材选用信息,比较择优,提出拟选意见。
2. 教研室主任召集教研室全体教师集体讨论,根据教材选用的基本原则,对主讲教师推荐选用的教材进行初审,提出拟定意见。教研室初审是教材选用的关键环节,必须规范、严谨、务实,由教研室主任负责严格把关。
3. 院长对各教研室上报的选用教材进行复核,复核确定后,由教务秘书汇总,报教务处。
4. 特殊情况下,需由院教材委员会审核。
四、教材选用的评估
为严把教材质量关,促进教材选用的良性循环,资源与环境工程学院要不断健全、完善教材选用评估制度,定期对各单位教材选用情况进行评估。评估结果作为评价各院教学管理工作的依据之一。
五、其他
1. 以往与本规定不一致的,以本规定为准。
2. 本规定由院领导负责解释,并自下发之日起执行。
资源与环境工程学院
2011年9月20日
课堂教学是教学活动的中心环节。广大教师之间相互听课是了解教学实际情况,发现教学问题,研究教学方法,总结和学习教学工作经验,提高教学质量的重要手段。为了进一步提高资源与环境工程学院教师队伍的整体素质,形成以老带新、相互学习、共同提高的教学氛围,提高课堂教学艺术和教学质量,特制定本制度。
一、听课评课人员
院领导(院长、副院长)、各教研室主任、全体本、专科生专业任课教师。
二、听课评课对象和方式
凡为资源与环境工程学院本、专科生开设课程的所有教师均为听课的对象,资源与环境工程学院任课教师和教学管理人员可随机、随堂听课,课前无需通知授课教师本人。
三、听课评课任务
1.院领导(院长、副院长)听课重在针对性听课,每学期至少抽查8节课,并进行评课,完成“院领导评教”任务,作为评教最终成绩的参考。
2.各教研室主任每学期有重点地抽查至少6节课,并进行评课。
3.副教授及其以上职称的教师主要听课评课对象为其所指导的青年教师,每学期至少听4节课。资源与环境工程学院为每位35岁以下的助教和讲师配备相应的指导教师。
4.助教和讲师要多听高级职称教师的课,每学期至少听课4节,学习他们丰富的教学经验、优秀的教学风格、独特的人格魅力。青年教师听完课后须让授课教师签名。
5.每位教师要积极完成资源与环境工程学院评教的“同行评教”任务,评教结果将作为资源与环境工程学院教师教学工作考核的重要依据。
四、听课评课要求
1.听课人在听课之前可在院教学秘书处领取相关听课评课表,并对听课对象的授课情况进行详细记录和评议。
2.听课人听课评课时,应如实、客观地评价授课教师的教学情况,对教师的教育教学须有一定的帮助,能提出建设性意见,不能应付差事,应付检查。
3.听课时应就以下六个方面进行评价并写出评议意见:(1)教学目标是否明确具体;(2)教学内容是否科学准确;(3)教学原则、教学方法和教学手段是否合适;(4)教学重点、难点是否突出;(5)教态、教学语言、板书是否规范;(6)课堂教学管理是否规范严谨;(7)教学效果如何等方面。
4.听课结束后,听课教师应与主讲教师就课堂教学充分交换意见,共同研讨教学工作的目标任务和基本规律,并注意听取学生对教学活动的意见和建议。
5.全体任课教师要充分利用互相听课评课活动,认真总结教学经验,取人之长补己之短,更新教学观念,改革教学方法与教学手段,不断探索本科教学工作的新经验,提高课堂教学技能,讲求课堂教学的艺术与特色,促进资源与环境工程学院教学质量的全面提升。
五、考核与检查
1.平时管理。各教研室在教师听完授课教师至少一堂课后,应开展评课活动,以提高授课教师的教学质量。每学年都要组织开展面向资源与环境工程学院乃至全校师生的公开课教学活动,及时做好教师教学工作自评和互评工作。
2.期末检查。学期结束前两周,各教研室分组检查并登记听课评课情况,未完成听课评课任务的,视作未完成教学任务。无特殊原因、不按规定完成听课评课任务的,期末要酌情扣除工作量并通报批评。
3.院领导抽查。院领导将在每学期结束前对各教研室教师听课评课制度执行情况进行抽查,并公布检查结果。
六、工作量计算
1.每位教师每学年开学时,到院办公室教学秘书处领取听课记录本。第二学期末应上交并存档,作为核算教学工作量和职称评审教学考核的依据。
2.根据实际发生的听课情况,每年年终由教师所在教研室给听课教师计算教学工作量。每听课1学时,计0.5个工作量(学时)。
本规定由院领导负责解释,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资源与环境工程学院
2011年9月1日
学生人数 |
应到: |
实到: |
迟到: |
授课教师 |
|
授课时间 |
年 月 日 午 节 |
课程名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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授课地点 |
|
授课内容 |
|
授课学时 |
|
听 课 记 录 |
|
课堂教学评价 |
评价指标、内容 |
权重 |
评分等级 |
评分 |
教学素质 (18) |
仪表端庄得体,教态自然,情绪饱满 |
5 |
5 4 3 2 |
|
教学语言生动、清晰、富有感染力,符合学科特点 |
8 |
8 7 6 5 |
|
板书及多媒体手段运用合理,操作熟练 |
5 |
5 4 3 2 |
|
教学准备 (13) |
备课充分完整,内容符合学生实际,教材把握准确 |
8 |
8 7 6 5 |
|
教学活动、教学方法设计合理 |
5 |
5 4 3 2 |
|
教学过程(课型特点体现) (48) |
学生积极参与,教学互动面广 |
12 |
12 10 8 6 |
|
教学过程梯度推进合理,讲解联院实际,案例运用充分、恰当 |
12 |
12 10 8 6 |
|
条理清楚、层次清晰,重点、难点突出 |
12 |
12 10 8 6 |
|
信息量大,对教材有挖掘和拓展 |
12 |
12 10 8 6 |
|
教学效果 (21) |
理论知识方面有增长 |
11 |
11 9 7 5 |
|
提出、分析、解决问题能力方面有提高 |
5 |
5 4 3 2 |
|
学生有兴趣,情感得到积极体验,价值观方面有新认识 |
5 |
5 4 3 2 |
|
总分 |
(100分) |
合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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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语或建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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听课人签名:
(修订讨论稿)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课程考核工作是教学过程中的重要环节,是考查学生学习质量和教师教学质量的重要方式,是保证和提高教学质量的重要手段。认真组织好课程考核工作对培养学生良好学风,树立学生勤奋学习的校风有十分重要的意义。为使资源与环境工程学院课程考核工作更加科学化、规范化、标准化,特制定本规定。
第二章 课程考核管理职责部门及其工作职责
第二条 资源与环境工程学院课程考核管理的职责部门是院教务科。教务科负责组织、管理全院的课程考核工作,其主要职责是:
1.认真贯彻落实教育部、省教育厅关于课程考核管理的要求,精心组织,周密部署全院的课程考核工作并制订和执行有关文件。
2.认真组织全院的统一考核。
3.组织全院考核课程的命题、保管、保密、分发等工作。
4.负责进行课程考核总结,并向上级有关部门反馈信息,提出意见和建议。
5.负责国家、省级以上社会统考的报名及组织工作。
6.负责考风考纪建设,检查和督促各种课程考核制度的贯彻和执行。
7.组织考务、监考人员学习有关文件和规定,并进行有关业务培训。
8.督促监考人员对考生进行考风考纪教育,制定切实措施,防范各种违纪现象发生,一旦发生违纪事件,根据学校有关规定上报考生的违纪事件。
9.积极开展课程考核理论方面的研究,深化课程考核改革。逐步建立试卷(题)库,组织抽考课程的统一考核及阅卷工作。
10.逐步创造条件,使尽可能多的考核课程实行教考分离。
11.协助组织其他各类考试。
第三章 考核方式及学生参加考核的条件
第三条 考核方式
1.凡人才培养方案规定开设的课程(含实践教学课程)都必须进行考核。学生每学期所修课程,必须按规定参加考核后,才能取得成绩和相应的学分。
2.学生所修课程的考核分考试、考查两类。考试方法为笔试、口试、现场操作考试等多种测试形式,着重考核学生综合运用知识,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主要的通识课、专业基础课和专业方向课中的必修课程可列为考试课程。考试以笔试为主,也可采用现场操作考试形式。
3.凡采用开卷或其他形式的考核,需由任课教师提出,经院(部、中心)主任审核,报教务处批准,开卷须在试卷上注明“开卷”等字样。
4.考查课程主要通过课内外作业、课堂讨论、提问、平时测验、实验等方式考核学生学习情况。考查课程应在期末考试前一周(18周)内结束考核,并将考核成绩上报教务处。考查不及格的学生名单及考查课的补考试卷应一并上交教务处。
第四条 学生参加考核的条件
凡参加人才培养方案规定开设之课程学习的学生,均应参加该课程的考核,但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参加本课程的考核,成绩记零分。
1. 缺课累计超过课程教学时数三分之一者;
2.在该课程中,有三分之一作业未交者;
3. 未做实验、未交实验报告或缺实验次数达总数的三分之一者。
第五条 学生因特殊情况不能参加考核需申请缓考时,一律要先提出书面申请,经班主任或辅导员核实,由院长签署意见后,报教务处批准方能生效。有特殊规定的(如运动员参加全国或全省体育竞赛而延误学习者等)另行处理。资源与环境工程学院审批时要严格控制,除本人因公、因病确实不能参加考试外,其他情况原则上不予批准。
缓考学生可参加下学期的补考,也可随下一年级考试,缓考成绩按正常成绩记载。非因公缓考者,缓考不及格不予补考,须重修。
第四章 命题及评卷
第六条 考核应贯彻理论联院实际的原则,注重考查学生分析问题和解决问题的能力。试题要符合教学大纲的基本要求,要考虑不同层次、不同类型学生的实际情况,不出偏题、怪题,难易适当,内容比重一般按下列原则掌握:
基本题约占60%左右,综合分析应用题约占25-30%左右,有一定难度、灵活应用所学知识解决实际问题的题目约占10-15%左右。
第七条 试卷要注意质量,试题应形式多样,但要符合课程特点。具有对课程主要知识点的覆盖面,份量应适中,题数不宜太少。期末考核试题必须包括全学期所学的内容,试题表述要简洁、明了,图形应清晰,不得使用旧试卷。
第八条 校内采用同一教学大纲的考核课程,由各教研室统一组织命题和评卷。
通识课和专业课要加强试卷库的建设,将教考分离措施落到实处。凡采用试卷库的考核,由院长和各教研室主任随机抽取,组织考核,阅卷工作由教研室组织,按试卷库的评分标准阅卷。
第九条 期末试卷必须同时出A、B两套试卷(两套试卷的重复度最多不得超过20%),题型、试题量和难易程度基本相同,由教务处在A、B卷中随机抽取考核用卷,另一套作为补考试卷。考试、考查试卷均须注明每题应得分数,两套试卷要有参考答案和评分标准。
第十条 考核内容以课程教学大纲为准,不得为学生另行划定考核范围,不得出复习提纲。
第五章 成绩评定
第十一条 学生学期成绩由任课教师根据下列原则进行评定:
1.考试课程学期总成绩的评定:
(1)以期末考试为主,原则上平时成绩占30%,期末成绩占70%;
(2)总学时为60学时及以上课程应安排期中考核,由各教研室组织随堂考核,期中考核成绩作为平时成绩内容之一,且在其中有较大权重;
(3)有实验课的理论课程,理论和实验的比例依据教学大纲的要求确定,在学期授课计划中明确列出。
2.考查课程学期成绩根据平时或阶段性测验和作业、实验实习、课堂提问、课堂讨论等成绩以及学生平时学习态度等综合评定,凡考查课程至少有三次以上的成绩记载,不得以期末一次性书面考试作为该门课程的考查成绩。
3.有课程设计内容的课程,其课程设计的成绩应独立评定。不记入相应课程综合评定成绩。
4.教师应严格按评分标准实事求是地评分,不得草率从事,不得凭印象评分,也不应受学生干扰评分。
5.考试课程成绩采用百分制记分,考查课、各类实践性环节的教学成绩可采用优、良、中、及格、不及格五级记分制记分,二者换算的关院为:90分及以上者为优;80分及以上者为良;70分及以上者为中;60分及以上者为及格;60分以下者统为不及格。
6.课程考核同时有理论考核和实践考核时,实践考核不及格的,经补考或重修及格后,方可进行成绩总评,获得该门课程的学分。总评中实践课与理论课各自所占的比例,由各教研室制订,经院长批准后实施。若期末考试成绩出现大面积不及格现象,不得以加大实践考核成绩比重的方式,来拔高总评成绩,借以掩盖理论考核成绩低下的实际。
8.学生无故缺考,成绩记为“0”分,且不能参加补考,直接重修。
9.凡学生因违纪或者作弊受到纪律处分的,该课程考核成绩记为无效,直接重修。
10.考试结束一周后学生进入学校教务管理系统网上查询成绩。
第六章 考试时间
第十二条 考试周由教务处、资源与环境工程学院依据教学计划统一安排。每门课程每次考试时间一般为150分钟。凡不采用150分钟考试时间的课程的任课教师,应在交试卷清样前向院长提出申请,并在试卷上注明,院教务秘书应在一个工作日内报教务处,以便安排考试时间及通知学生。
考查课程的平时或阶段测验均随堂进行,不停课。考核时间由院长安排,考试安排提前五周报教务处。
第十三条 凡课程考核成绩不及格、实践性教学环节考核不及格者不能取得学分,必须补考或重修。
1. 学期课程成绩不及格的学生需参加补考,补考时间安排在每学期开学正常上课后的第二周内进行。如遇特殊情况,另行通知。
2. 补考不及格的学生,必须重修。重修考试每学期第四周报名,第十三、十四周内组织考试,如遇特殊情况,另行通知。
3. 毕业前补考安排在每学年第二学期开学正常上课后的第四周内,如遇特殊情况,另行通知。
4.结业生换发毕业证考试与每学期的重修考试同时安排。
第十四条 国家、省级以上的社会统考根据相关上级部门的文件精神执行。
第十五条 本规定自颁发之日起执行,由院长负责解释。
第七章 考核成绩管理
第十五条 为保证资源与环境工程学院学期教学结束工作正常进行,教师应及时批改试卷。试卷和试卷分析表由教研室主任组织复核,确保评分和核分无误。学期末学生考试试卷装订后由院教学秘书保存,补考重修考试学生试卷须装订后保存。留存时间为学生有效学籍年限,即学制+2年。
1. 考试课程的成绩应在考试工作结束三天内录入网上教务管理系统,录入后在网上教务管理系统中打印成绩单,任课教师签名,不及格成绩用红笔画圈,对缺考、缓考、作弊学生,应在表上注明“缺考”、“缓考”、“作弊”等字样;不得污损及涂改。如有更正须附上说明,并由教研室主任、院教学副院长、院长审核签字后报教务处。成绩单与试卷分析表一式二份,教务处、院上各存一份。
2. 考查课程的成绩由任课教师于课程结束后一周内送教务处。
3. 补考、重修考试评卷由教务处统一组织,教研室主任具体负责安排,有关教师在指定地点评阅,要求当场收回试卷。
第八章 试卷印制及管理
第十六条 试卷由资源与环境工程学院组织命题、校对,任课教师必须完成每门课程A、B两套试卷,并附参考答案及评分标准,打出清样,第十四周前由院各教研室主任和教学副院长、院长审核签字;考试、考查课试卷的印制均由教务处完成。
第十七条 试卷命题教师应使用教务处规定的统一试卷格式,严格按照格式要求打印清晰,图形规范。不符合规范的试卷,不予印制。
第十八条 为做好试卷保密和管理工作,应做到:
1.考试期间除负责印制试卷的人员外,其他非试卷印制人员一律不得进入试卷印制场所。
2.试卷校对、装订等工作必须在指定地点进行,由教务处负责组织落实。
3. 期末考试及学期补考、重修考试的试卷清样由教务处存档。
第九章 考试组织
第十九条 期末考试由教务处组织安排,教务处于考试前两周下发考试日程安排表,考场由资源与环境工程学院负责安排和清理。
资源与环境工程学院应在期末考试前组织辅导员对学生集中进行一次“考场规则”的教育。
考试教室均要按单人、单桌、单列排列,并尽可能拉开课桌间距离。所有考生须持学生证、身份证和准考证按监考人员排定的座位对号入座,不得随意调换位置。
每个考场至少设二名监考人员,由教务处组织巡考,负责巡视,督查和处理相关事宜。
考生答题时所需草稿纸由教务处统一提供。
考试评卷工作由资源与环境工程学系统一安排。
第十章 考试质量的检查
第二十条 考试质量与教学质量密切相关。为确保考试质量,课程考试结束后,任课教师应认真填写课程试卷分析表,并与成绩单原件一同交院教学秘书处。
第二十一条 考试结束后,院上将组织对考试课程的试卷进行抽查,抽查试卷根据原卷的评分标准进行,抽查结果由院上保存并通报。
第二十二条 本规定自颁布之日起执行,由院领导负责解释。
资源与环境工程学院
2011年11月18日
为了广泛听取学生对教学工作的意见和建议,充分发挥学生在教学质量监控中的积极作用,完善教学质量监控体系,提高教学质量。资源与环境工程学院拟在学生中选聘教学信息员。为此,为规范教学信息员的管理,切实发挥教学信息员的作用,特提出如下意见。
一、学生教学信息员的选聘
(一)学生教学信息员在资源与环境工程学院在校生中选聘,应具备以下条件:
1、思想品德优良,热心参与教学管理,认真负责,实事求是;
2、成绩优良,学有余力;
3、团结协作精神强,善于与老师和同学沟通,能够代表同学反映意见;
4、有较强的观察、综合、分析能力和一定的写作能力。
(二)学生信息员的选聘由院教务科具体实施,一般每个教学班产生1名教学信息员,聘期为1-2年。
二、学生教学信息员的主要任务
(一)完成院长布置的有关任务,及时将院上有关教学管理和教学改革的信息传达给本班级学生。
(二) 听取、收集所在班级学生对学院、院、本专业的教学、管理、办学条件和教学质量等方面的意见、建议及存在的问题,收集学生思想动态情况,及时反馈到院教务科。
(三)按要求参加相关会议。
三、学生教学信息员的管理
(一)教学信息员的工作是资源与环境工程学院完善教学管理工作的一项举措,全体教师和学生应对信息员工作给予支持,不得刁难和干扰信息员履行职责。
(二)教学信息员管理由院教务科负责。
(三)每学期定期或不定期由院教务科召开学生信息员会议,以便及时了解教学情况。
(四)教学信息员在评优、评先、考核中可享受院级学生干部的待遇。
四、其他
本意见由领导负责解释,自颁布之日起试行。
资源与环境工程学院
2011年11月20日
为保证资源与环境工程学院正常教学秩序,严格教学管理,简化调停课程序,体现办学主体的思想,实行教学工作三级管理的原则,现对资源与环境工程学院教师本、专科教学调停课工作作如下规定:
第一条 各位教师要牢固树立以教学为中心的观念,确实把教学工作放在第一位,除极特殊原因,一律不允许调、停课。确因身体或其它特殊原因不能上课,应首先由院长安排具有上课资格的教师(职称不低于原任课教师)代课,代课确有困难时,才考虑调停课。
第二条、根据课程性质的不同,最大调、停课学时数规定如下:
1. 专业基础课最大调停课学时数一般不得超过总学时的1%;
2. 其它课程最大调停课学时数一般不得超过总学时的3%;
3. 允许调、停课最大学时数包含请人代课学时数。
第三条、下列情况原则上不允许调、停课(代课):
1.全校由学生选教师的课程;
2.上课班级达到或超过5个小班的合班课程;
3.全校性选修课程;
4.教师在职攻读研究生、进修其它课程等原因;
5.院(教研室)、学生班级安排各类活动等原因。
第四条、每学期开学,根据各教研室任课总学时数,院上给出各教研室最大允许调、停课总学时数。在最大允许调、停课学时数内,调、停课由院长审批后,直接到教务处办理调课手续;超过允许调、停课最大学时数时,原则上不允许调、停课。
第五条、调、停课、请人代课时,教师必须填写调、停课(代课)申请单,详细写明调、停课(代课)原因,由院长签字同意后,报学院教务处审批,然后到教务科办理有关手续。
第六条、私自调课、停课、请人代课的教师,资源与环境工程学院将严格按照“教学事故认定和处理办法”办理。
资源与环境工程学院
2011年11月20日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规范教师本科教学工作,深化教学改革,提高教学质量,致力于培养具有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的合格的应用型高级专门人才,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以及学校有关规章制度,制订本规范。
第二条 本规范适用于资源与环境工程学院从事普通本科教学工作的人员。
第二章 执教资格
第三条 主讲教师应具有中级以上职称,或具有硕士及以上学位。
第四条 新聘教师须按照安顺学院规定的条件进行选拔。
第五条 所有教师均需参加师资培训,掌握基本的现代教育技术培训,成绩合格。
第六条 普通话水平达到二级乙等,具备正确使用规范汉字的能力。
第三章 教学职责
第七条 承担教学任务。教师要担任课程的讲授或指导见习、实习、毕业论文设计(非师范专业)等教学工作。教授、副教授必须承担本科教学任务,服从学院教学任务的安排。60岁以下的教授、副教授每学年至少为本科生讲授一门课程 ,专职科研或管理岗位的教授、副教授每学年为本科生讲授课程或开设学术前沿讲座至少8学时。
第八条 维护教学秩序。教师要遵守教学纪律,维护教学秩序,不得无故停课、调课。教师要采用不同方式检查学生到课与听课情况,制止不良行为。
第九条 保证教学内容。教师要按照教学大纲要求完成教学任务,选用合适教材,注重教学内容更新和理论联院实际。
第十条 讲求教学方法。教师要采用启发式、讨论式、案例式等教学方法,注重教学互动;要培养和引导学生开展研究性和自主性学习;加强学生课外学习的指导;如果课程类型和性质适用,应采用多媒体等现代化教学技术,改善教学效果;具有博士学位且到国外进修或访问研究1年(含)以上的教师应具有双语教学能力,并根据需要开设双语授课课程。其他教师要创造条件开设双语授课课程。
第十一条 改进考试方法。教师要进行考试方式方法改革,采取多种方式,客观、公正、综合评定学生成绩。
第十二条 参与教学研究。教师要参加集体教学研究和实践活动,将科研成果应用于教学。学校聘任的教授、副教授每3年至少公开发表教学研究论文1篇 。
第十三条 进行辅导答疑。教师要公布联院方式,定时定点辅导答疑,加强对学习困难学生的辅导。
第十四条 指导课外活动。教师要指导学生开展课外科技文化活动,鼓励和引导学生参加科技文化竞赛,培养学生的创新精神和动手能力。
第十五条 实行教书育人。教师要教书育人,为人师表,学风端正,治学严谨,反对弄虚作假和抄袭剽窃;规范语言、行为和着装;关心学生的健康成长,培养学生严谨的科学态度。
第十六条 接受教学评估。教师要接受各级教学质量检查评估,虚心听取意见,改进教学工作。
第四章 奖惩规定
第十七条 对在教学和教书育人工作中做出突出成绩的团体和个人给予表彰奖励。获得教学成果奖励与岗位聘任挂钩。
第十八条 对于获得省部级以上教学研究立项者,给予一定的经费资助。
第十九条 对于无故不承担本科教学工作或未完成规定的本科教学工作量的教师,不再聘任相应职务。
第二十条 实行教学质量一票否决制。对教学质量综合评估不合格的教师,停止其教学工作,重新上岗者,须个人申请并通过学院实践教学委员会组织的试讲。
第二十一条 对违反教学纪律、造成教学事故者,按照学院有关规定处理。
第五章 附 则
第二十二条 本规范自公布之日起实行,由院领导负责解释。
第二十三条 各教研室应根据本规范制订实施细则
资源与环境工程学院
2011年11月20日
教学质量是资源与环境工程学院生存和发展的生命线,为维护正常的教学秩序,加强教学规范,树立良好教风,保证教学质量,减少教学工作中各种事故的出现,并使事故一旦出现能得到及时、严肃、妥善的处理,特制定资源与环境工程学院教学事故认定和处理办法。
一、教学事故分为四大类三个等级,经院党政联席会讨论决定上报教务处认定。教务处将事故认定结果报学院办公室,由办公室负责对事故责任人进行处理。
二、教学事故处分:
1. 对于构成一次三级教学事故责任者,予以记载,并在所在院范围内通报,年度考核不得评优。
2. 对于构成一次二级教学事故责任者,予以记载,并在全院通报,年度考核不得评优。
3. 对于构成一次一级教学事故责任者,予以记载,并在全院通报,年度考核不得评优并推迟其评聘高一级职称(职务)时间一年。
4. 一学年内累计构成两次及以上一级教学事故的责任者,将视情况予以降级(职)直至解聘。
5. 凡构成教学事故的责任人,都应依照其事故等级,相应扣减当月绩效工资;一级事故责任者扣减30%;二级事故责任者扣减20%;三级事故责任者扣减10%。如累计达到等同高一级事故者,应执行其所等同的事故等级的处罚,对其已实行累计的事故只予以记载,不予重复处罚。
三、申诉和仲裁
教学事故的责任人如认为事故认定结果与事实不符,可在教学事故认定书下达后十日内向学院院长提出书面申诉或书面提请复议。院务委员会应进行复议,并最后核定事故等级。
四、适用范围
本办法适用于计划内的各类教学活动、教学管理及与教学活动直接相关的后勤保障工作。
本办法自颁布之日起试行。本办法由院领导负责解释。
资源与环境工程学院
2011年11月20日
关于资源与环境工程学院成立毕业论文指导小组的文件
根据安学院发〔2009〕76号文件《安顺学院本科毕业论文(设计)管理办法(试行)》的文件,资源与环境工程学院成立了由院长任组长的毕业设计(论文)指导小组,负责毕业设计(论文)工作的具体组织和实施,其主要职责是贯彻执行学校毕业设计(论文)的规定和要求;选配毕业设计(论文)指导教师,召开指导教师会议,就指导要求、日程安排、评阅标准等统一思想和认识;组织毕业设计(论文)题目的选定和编写毕业设计(论文)任务书;检查毕业设计(论文)的进度和质量,按照学校评估工作要求和部署开展工作,进行毕业设计(论文)工作的总结,并及时将学生毕业设计(论文)及相关材料整理报送教务处等。
论文指导小组:
组长:院长
副组长:副院长
成员:各教研室主任、教务科相关教师
(附安顺学院院发76号文件)
资源与环境工程学院
2011年12月22日
实习是学校学生的一门必修课,是不可缺少的实践性教学环节,实习是学生将理论知识转化为实际工作能力的重要途径,也是学生了解社会、适应社会的一个重要阶段。为加强我校实习带队教师的管理,保障实习质量和效果,特制定本管理办法。
一、实习带队指导教师的选配
(一)指导学生实习是高校教师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实习带队指导教师由各院部推荐,经教务处审查后,由主管教学副校长批准确定。各院部应选派政治素质好、责任心强,学识渊博、经验丰富,组织能力强的教师担任实习指导教师。
(二)原则上学校对每一个实习点指派一名带队指导教师,根据情况也可以指派两名教师常驻一个实习点,兼顾其它实习点的指导工作。
二、实习带队指导教师的工作职责
(一)实习前准备工作
1、实习出发前,指导教师要组织本实习队学生认真学习学校实习计划,向学生介绍实习目的、实习要求、考核办法。介绍实习单位概况与实习期间注意事项和纪律要求,做好实习动员工作。
2、指导教师在学生进点实习前要先到实习单位与相关部门拟定实习实施方案。内容包括:实习内容与要求、实习岗位、确定具体指导实习的民警等。
(二)实习期间的管理工作
1、指导教师全程驻点指导学生实习,在带队期间对实习点的学生实习负全面管理责任。
2、指导教师应依据教学计划和实习计划要求,认真负责地组织学生进行毕业实习。加强对学生的业务辅导,定期或不定期到学生具体实习点检查学生实习情况,了解和解决学生在实习过程中遇到的各种问题,指导学生撰写实习日记和实习报告。
3、指导教师要以身作则,言传身教,全面关心学生的思想、学习和生活,严格执行考勤制度,及时表扬好人好事,批评违纪现象。定期将学生实习情况反馈学校。
4、注意与实习单位的协调,取得实习单位的各方协助,共同做好学生实习的指导工作。
5、指导教师在带队指导实习期间应边带队边调研,并收集有关教学资料,更新知识,增强实践能力,同时注意调查了解我校毕业生工作情况与用人单位对我校人才培养质量的建议和意见。
6、要认真做好学生实习的总结和考核工作。实习结束后,应向教研室提交实习带队工作总结、实习队学生实习总结、实习中典型的人和事以及优秀实习生名单及材料。
(三)工作纪律要求及注意事项
1、坚持正确的政治方向,自觉维护党的基本路线,积极宣传党的方针、政策,在言论和行动上与党中央保持一致。
2、严格遵守相关的规章制度,并维护学校声誉。
3、实习期间带队教师一律不准请假离队,如确因特殊情况需离队,报院主管领导批准后方可离队。带队教师必须遵守带队实习调研单位的请销假制度和作息制度,由实习单位进行考勤。
4、凡违反上述规定,视情节轻重按学校规章制度处理。
三、实习带队指导教师待遇及经费使用
1、实习带队期间,带队指导教师按相应技术职称享受同级行政岗位津贴。
2、实习带队补助按学校教师实习、调研工作实施办法相应规定执行。
3、对兼顾数个实习点的带队教师,应明确一个常驻实习点,对其他实习点学生实习检查,原则上每个月检查一次,在当地住宿不超过两天,其住宿费及交通费按学校财务制度执行。
5、带队期间每位指导教师每月补助100元。
四、本办法自2009年5月起实施,由院领导负责解释
资源与环境工程学院
2011年4月15日
毕业实习是高等学校教学过程中的重要环节,是毕业生走向社会和上岗前提高全面素质的必经阶段。为了加强对我校学生毕业实习的管理,全面提高实习教学质量,特制定本办法。
一、实习目的
(一) 通过实习,使学生将在校所学的理论知识运用于实际工作,以检验学生的学习效果和教师的教学效果,了解情况,发现问题,为今后改进教学内容和教学方法提供依据。
(二) 通过实习,锻炼学生实际动手操作的能力,使学生在实践中增强对以后工作的感性认识,为毕业以后尽快适应工作奠定基础。
(三) 通过实习,为各地用人单位考察应届毕业生提供机会,便于了解学生,发现人才,为毕业后用人单位安排工作提供帮助。
二、实习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党的十六大精神为指针,坚持理论联院实际,实事求是,与时俱进,提倡“勇于实践、勤于思考、慎于言行、善于总结”,力争圆满完成实习任务。
三、实习组织领导和管理
(一) 为了加强对毕业实习的组织领导,院和各实习基地分别成立实习领导小组,统一对实习进行领导、组织和管理。学校实习工作领导小组,由院长任组长,分管教学和学生工作的副院长及副书记任副组长。实习的具体工作由教务处和学工处负责组织实施。各实习基地的实习领导小组,全权负责当地各实习点的具体组织、日常管理和考核工作。
(二) 各专业学生采取集中、分散实习相结合的办法。
(三) 加强对实习工作的全面管理:
① 院里原则上对每一个专业实习点指派一名带队教师全程指导实习工作,在带队期间对实习点的学生实习负全面管理责任;
② 实习期间,院实习工作领导小组组织相关人员不定期到各实习点进行检查、督促;
③ 各实习队必须在每月的最后一周用书面汇报形式将情况(包括第一个月报到、工作落实情况等)报学校(统一寄教务处),以便办好实习简报和在校报上报道实习情况;
④ 在实习中违纪、不适宜实习的学生,根据实习单位的意见,由院决定取消其实习资格,令其回校接受学校的处理。
四、实习的主要内容
各专业学生实习主要内容要根据各专业的教学内容、重点及当前专业热点及时做出调整,详细内容见相应实习计划。
五、实习步骤
(一) 毕业实习一般安排在最后一学期,在前一学期末召开毕业学生实习动员大会,做好实习的思想准备工作。
(二) 在最后一学期学校开学日期前要到达指定实习基地报到,不得迟到。
(三) 实习结束前应写好个人实习总结,然后交指导老师鉴定、鉴定材料和优秀实习生名单由当地实习单位封好后交实习队长带回教务处。
(四) 实习结束后所有学生必须及时返校。
六、纪律要求及注意事项
(一) 坚持正确的政治方向,自觉维护党的基本路线,积极宣传党的方针、政策,在言论和行动上与党中央保持一致。
(二) 各专业学生要严格遵守当地相关的规章制度,严守学校制订的校规校纪。
(三) 尤其要注意按时出勤,严格遵守实习公司、学校的请销假制度。
(四) 服从命令听从指挥,自觉接受领导工作安排,时刻保持高度警惕和雷厉风行作风。实习期间,一般不准请长假,特殊情况需经所在实习单位指导老师批准。要严格遵守实习单位的规章制度和着装规定。
(五) 谦虚谨慎,虚心学习,吃苦耐劳,不怕牺牲,认真接受实习老师指导。
(七) 在执行任务或日常生活中都必须加强安全意识,以防意外事故发生。整个实习期间,严禁驾驶机动车车辆。
(八) 学生自带行李卧具及日常生活用品。
(九) 凡违反上述规定的,取消其实习资格,并视情节轻重分别给予警告、严重警告、记过、勒令退学或开除学籍等处分。因违反上述规定造成各种事故的,由当事人承担一切责任。
七、毕业实习成绩考核
(一) 毕业实习成绩考核采取考查方式。考查采用等级制,设五等,分别为优、良、中、及格、不及格。指导老师师应根据学生在毕业实习中的表现及完成任务的情况,给予相应的成绩。学生毕业实习成绩评定原则上应呈正态分布,严格控制优秀的比例。
备注:如学校教务处对毕业论文工作另有新规定,以相关文件为准。
资源与环境工程学院
二○一一年九月制
目 录
1、安顺学院资源与环境工程学院本科生毕业设计(论文)管理办法
2、安顺学院资源与环境工程学院本科生毕业设计(论文)指导基本规范
3、安顺学院资源与环境工程学院本科生毕业设计(论文)撰写基本规范
4、安顺学院资源与环境工程学院学士学位论文原创性申明
5、安顺学院资源与环境工程学院 届本科生毕业设计(论文)资料袋封面
6、安顺学院资源与环境工程学院本科生毕业设计(论文)书写样式
附录:
1、安顺学院资源与环境工程学院 届本科生毕业设计(论文)开题报告
2、安顺学院资源与环境工程学院 届本科生毕业设计(论文)选题情况一览表
3、安顺学院资源与环境工程学院 届本科生计划进度表
4、安顺学院资源与环境工程学院本科生毕业设计(论文)中期检查记录
5、安顺学院资源与环境工程学院本科生毕业设计(论文)毕业论文一览表
6、安顺学院资源与环境工程学院本科生毕业设计(论文)答辩记录表
7、安顺学院资源与环境工程学院本科生毕业设计(论文)评阅人评审表
8、安顺学院资源与环境工程学院 届本科生毕业设计指导老师评分表
9、安顺学院资源与环境工程学院 届本科生毕业设计(论文)成绩评定表
10、安顺学院资源与环境工程学院 届本科生毕业设计(论文)答辩成绩表
安顺学院资源与环境工程学院
本科生毕业设计(论文)管理办法
毕业设计(论文)是教学计划中一个重要的组成部分,是综合运用所学知识的一个重要教学环节,是提高本科生知识、能力、素质的关键步骤,是学生毕业资格、学士学位认定的一个重要依据,是高等教育质量的重要评价内容。做好毕业设计(论文)工作,对全面提高本科教学质量具有重要意义。根据《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加强普通高等学校毕业设计(论文)工作的通知》(教高厅[2004]14号文件)精神,结合实际情况,对本科生毕业设计(论文)工作制定下列管理办法。
第一章 毕业设计(论文)目的与要求
第一条 毕业设计(论文)的基本教学目的是培养学生综合运用所学基础理论、专业知识和基本技能,培养学生独立分析问题解决问题的能力,培养学生勇于探索的创新精神、实践能力和创业能力,以及严肃认真的科学态度和严谨求实的工作作风。
第二条 毕业设计(论文)作为培养学生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的一次较为系统的训练,应重视以下基本能力的培养:
1、资料、信息的获取及分析、综合的能力;
2、方案论证、分析比较的能力;
3、实验、动手的能力;
4、使用网络和计算机(包括索取信息、计算机绘图、数据处理、基本应用等)的能力;
5、论文撰写、答辩的能力。
第三条 毕业设计(论文)的时间应严格按照教学计划执行。
第二章 毕业设计(论文)选题
第四条 毕业设计(论文)选题应遵循以下原则
1、选题必须符合本专业培养目标及教学基本要求,体现本专业基本教学内容,使学生受到全面综合训练,有利于培养学生的独立解决实际问题的工作能力。工科学生原则上应选设计类题目,不选论文类题目。
2、应尽可能为我国经济社会发展服务,结合生产实际,科学研究等选择真实课题,有利于培养学生严谨的科学态度和认真负责的工作作风。
3、贯彻因材施教的原则,根据学生不同的特点,选择既能适应学生水平又能发挥其长处的课题。
4、选题应力求有益于学生综合运用所学的理论知识与技能,有利于学生独立工作能力、创新和创业能力的培养。
5、课题的难度和工作量要适当,课题名称应与内容相符,题目不能太大、太空,使学生在教师的指导下,能够在规定的时间内完成,并能取得阶段性成果。
第五条 毕业设计(论文)选题要求
1、毕业设计(论文)题目可以自选,也可以由老师分配,各教研室提供选题方向。自选课题须经过指导教师、教研室的同意,并经所在院核准方可。
2、每个学生的毕业设计(论文)题目一般一人一题,也可以多个学生共同做一个课题。多个学生共同参加的课题,必须明确每个学生独立完成的工作内容和要求,保证每个学生都受到全面的训练,具有各自的特点。
3、要求在校外参加毕业设计(论文)的学生,必须提出书面申请,填写《安顺学院资源与环境工程学院 届本科生在校外参加毕业设计(论文)申请表》,校外必须有指导教师指导学生毕业设计,校内还应有一位指导教师负责联络工作。
4、校外指导教师指导毕业设计,应向学生提供选题,同时需填写《安顺学院资源与环境工程学院校外指导教师毕业设计(论文)选题申报表》,经过专业教研室和院长审核。
第六条 课题的布置和更改
1、各专业教研室提供的课题数量,应大于参加毕业设计(论文)学生人数,于毕业设计(论文)开始前3-5周(不含寒假)向学生公布。
2、要提前组织专业教研室对毕业设计(论文)进行安排,做到课题、指导教师、资料、实验条件落实无误。
3、毕业设计(论文)任务书由指导老师认真填写,并由教研室主任签名,任务书是决定学生毕业设计工作能否正常开展的最重要的指导性文件,在培育学生严谨的工作作风和文字表达能力方面有示范作用,因此指导老师在填写时必须字斟句酌,要做到叙述清楚、要求明确、清晰工整、符合规范。
4、毕业设计(论文)一般安排在规定学制的最后一个学期集中进行,时间一般不少于12周。
5、任务书一旦审定,就不得随意更改。凡因选题不当或工厂、研究所确有迫切需要,允许更改课题。但必须在课题更改前两周提出书面申请,经专业教研室审核,所在院批准后,报教务处备案。
第三章 毕业设计(论文)的成果形式
第七条 毕业设计(论文)的成果形式包括以下方面:
1、毕业设计(论文)任务书;
2、毕业设计(论文)全文包括:封面、学士学位论文原创性申明、中英文摘要(中文摘要300字左右,外文摘要250个实词左右)、目录、正文(理工科5000字以上;文科6000字以上,其中外语专业3000单词以上,艺术类专业3000字以上)、结论、参考文献、附录(可选)、致谢(可选)等);
3、毕业设计(论文)成绩评定及评语;
4、工程图纸、程序及光盘等;
5、与本专业相关的外文资料复印件及译文;
6、毕业设计(论文)全文装订成册后,与上述资料一并装入毕业设计(论文)档案袋。
第四章 对指导教师的要求
第七条 指导教师的条件
1、指导教师应由讲师以上(含讲师)或硕士学位以上教师担任,初级职称的人员(除获硕士学位者)一般不单独指导毕业设计(论文),但可协助指导教师工作。指导教师由专业教研室安排,经院长审批。
2、第一次指导毕业设计的老师,至少要试做一个毕业设计课题,熟悉毕业设计的整个环节和过程。
3、学生在校外做毕业设计(论文),可采用合作指导的形式聘请合作单位中级职称以上的科研人员、工程技术人员担任指导,但仍应有本专业讲师以上职称的教师作指导教师,掌握进度、要求,协调有关问题。
第八条 指导教师的职责和具体任务
1、为人师表、教书育人、对学生严格要求,应始终坚持把对学生的培养放在第一位,避免出现重使用、轻培养的现象。
2、负责提出课题,规范地填写任务书,审定学生提交的开题报告,指导学生搜集资料。
3、定期与学生进行讨论交流,进行答疑和指导,检查学生的工作进度和工作质量。
4、指导学生正确撰写论文并认真批阅。
5、毕业设计(论文)结束阶段,检查学生的工作完成情况,对学生进行答辩资格审查,根据学生的工作态度、工作能力、论文质量写出评语。
6、参加毕业设计(论文)答辩和评分。
第九条 指导人数与指导时间
为确保毕业设计(论文)的质量,指导教师与学生的比例一般不超过1:10,特殊情况需经院分管主任批准。指导教师因工作需要必须出差,时间在2周以内的,需经院长批准,超过2周的,应报教务处审批,并事先向学生布置好任务或委托他人代为指导。
第五章 对学生的要求
第十条 毕业设计(论文)具有实践性、综合性、探索性等特点,为启发学生智能,培养学生的能力提供了综合训练和实践的机会。因此,为了达到毕业设计(论文)的教学目的,必须对学生提出明确的要求:
1、努力学习,刻苦钻研,勇于创新,勤于实践,保证质量,按时完成任务书规定的要求。
2、 尊敬师长,团结互助,虚心接受教师及有关工程技术人员的指导和检查,定期向指导教师汇报毕业设计(论文)工作进度、工作设想。
3、树立正确的科学道德观,独立完成规定的工作任务,充分发挥主动性和创造性,实事求是,不弄虚作假,不抄袭别人的成果。引用他人的成果一定要有注释和说明,或在参考文献中体现。
4、严格遵守纪律,在指定地点进行毕业设计(论文)。因事、因病离岗,应事先向指导教师请假,否则作为旷课处理。凡随机抽查三次不到者,评分降低一级。累计旷课的时间达到或超过全过程1/4者,取消答辩资格,按不及格处理。毕业设计(论文)“不及格”者,发给结业证书。如果学生申请重修,可在答辩结束后两个月内提出书面申请,办理重修手续,并安排在下一届毕业设计(论文)期间进行。
5、学生在外单位进行毕业设计(论文)的,必须提出申请,经院长审批。
6、毕业设计(论文)必须符合成果要求及撰写要求,否则不能取得答辩资格。
7、毕业设计(论文)设计成果、资料应及时交指导教师收存,结束时应协助教师做好材料归档工作。学生对毕业设计内容中涉及的有关技术资料应负有保密责任,未经许可不能擅自对外交流或转让,论文经指导教师同意后方可对外发表。
第六章 答 辩
第十一条 学生毕业设计(论文)完成后必须进行答辩,答辩前指导教师应对学生进行答辩资格审查。所有学生必须在校内进行答辩。
第十二条 在院长的领导下,成立院毕业设计(论文)答辩委员会(专业较多的院可成立专业答辩委员会),设正、副院长各一名,成员由各专业教研室提名,院长审核,由讲师以上职称并具有较强业务能力和科研水平的教师担任,人数应该在5人以上。
第十三条 院(专业)答辩委员会成员需经过院长审核。
第十四条 专业答辩委员会的任务是组织本院本专业学生的答辩评分工作,统一答辩的方法、步骤和要求,评阅毕业设计(论文),以及掌握评分标准。科学、严格地评定成绩,并推荐优秀毕业设计(论文)。
第十五条 在答辩开始一周之前,由各专业答辩委员会统一公布答辩时间、地点和答辩人姓名。
第十六条 答辩委员会下设若干个答辩小组,答辩小组中教师应不少于3人,每个答辩小组另设专职秘书一人,负责答辩记录,并协助答辩小组处理日常工作。
第十七条 学生答辩时间:学生介绍10-15分钟、教师提问5—10分钟。
第十八条 毕业设计(论文)的成绩在答辩完毕后,由各专业答辩委员会及时公布。
第七章 成绩评定
第十九条 毕业设计(论文)应以学生独立完成工作任务的情况、成果的水平、独立工作能力和创新精神、工作态度和工作作风以及答辩情况为依据。应排除各种因素的干扰,不以学生过去的成绩或指导教师的水平来决定学生的成绩。
第二十条 毕业设计(论文)的成绩按优、良、中、及格、不及格五级制评定,指导教师评分占30%,答辩评分占50%,成果评阅评分占20%,总评成绩由答辩小组确定。成绩评定必须坚持标准,“优秀”成绩的比例一般掌握在15%左右, “中等”及以下成绩的比例一般不得低于30%。凡工作态度差或未完成规定任务的学生,应从严评分,不得降低要求。
第二十一条 评分标准
1、优秀。能圆满完成任务书规定的任务,在某些方面有一定的见解与创新;立论正确、内容完整,文字条理清楚;计算与分析论证可靠、严密,结论合理;说明书、图纸规范,质量高;完成的软硬件达到或高于规定的性能指标且文档齐全、规范,或成果对社会发展、经济建设具有指导意义;独立工作能力强;答辩时概念清楚,问题回答正确。
2、良好。能完成任务书规定的任务;立论正确、内容完整,文字条理清楚;计算与分析论证基本正确,结论合理;说明书、图纸符合规范,质量较高;完成的软、硬件基本达到规定的性能指标且文档齐全、规范,或成果对社会发展、经济建设有一定的指导意义;有一定的独立工作能力;答辩时概念较清楚,能正确回答问题。
3、中等。能一般完成任务书规定的任务;内容基本完整,计算与论证无原则性错误,结论基本合理;说明书、图纸质量一般;完成的软、硬件尚能达到规定的性能指标;文档基本齐全,基本符合规范;工作能力有提高;答辩时能回答所提出的主要问题,且基本正确。
4、及格。基本完成任务书规定的任务;论文质量一般,存在个别性错误;说明书、图纸不够完整;完成的软、硬件性能较差;答辩时讲述不够清楚,回答问题有不确切之处或存在若干错误。
5、不及格。未完成任务书规定的任务;设计(论文)有原则性错误;说明书、图纸质量较差或有抄袭现象;完成的软硬件性能差;答辩时概念不清楚。
第二十二条 各答辩委员会要将以上评分标准,并于毕业设计(论文)开始前向学生公布。
第二十三条 各专业答辩委员会可以从每届毕业设计(论文)中推荐5%参加学院优秀毕业设计(论文)的评选。参加评选的论文除满足优秀成绩评分标准外,还应在学科领域、科研、生产技术上有创见和较高的实用价值。优秀毕业设计(论文)由各专业答辩委员会推荐,填写推荐表,由院答辩委员会审核,交教务处,进行表彰和奖励。
第八章 毕业设计(论文)工作的规范化、制度化管理
第二十四条 毕业设计(论文)的动员:各专业在毕业设计(论文)开始前必须进行毕业设计(论文)动员明确职责及要求。
第二十五条 毕业设计(论文)的检查。检查分起始阶段、期中和答辩评分三个阶段进行。
起始阶段:各专业着重检查任务书填写是否符合要求,是否下达到每个学生,指导教师到岗情况,课题落实情况,开题工作落实和进展情况等。
期中:由院组织毕业设计(论文)期中检查,着重检查学风、工作进度、教师指导情况及毕业设计(论文)工作中存在的困难和问题,并采取有效措施解决存在的问题。指导教师可通过期中检查对学生进行阶段考核,并将优秀学生及表现较差的学生名单报专业教研室,作为优秀成绩评定的参考以及重点考核的对象。
答辩评分:答辩前各个专业应对学生进行答辩资格审查。根据任务书及《安顺学院资源与环境工程学院本科生毕业设计(论文)管理办法》的要求,检查学生毕业设计(论文)完成的情况,并对软、硬件成果进行验收。答辩结束后院分管领导审查各专业成绩评定情况,审查成绩分布情况,并在规定日期内将有关资料交到教务长。
第二十六条 毕业设计的(论文)的总结。毕业设计(论文)结束后,必须认真写出书面总结。总结的内容包括:毕业设计(论文)基本情况、选题、开题、中期检查、答辩和成绩评定,以及毕业设计(论文)取得的成果、优秀指导教师及学生情况,主要工作经验、提高毕业设计(论文)质量效果显著的做法及存在的主要问题,对毕业设计(论文)工作的意见和建议等。毕业设计(论文)答辩工作结束后,各专业教研室应在一周内将“毕业设计工作(论文)工作总结,交院审核。
第二十七条 各专业教研室,应将学生的毕业设计(论文)任务书、毕业设计(论文)、毕业设计(论文)成绩评定及评语、工程图纸、程序及光盘、外文资料原文或原文复印件等,一周内交院存档,并由教学秘书将相关资料按专业汇总,存入电脑,妥善保存,保存期5年(优秀毕业设计(论文)长期保存)。学生毕业设计(论文)成绩,由教研室填写成绩登记册,经院长审核后,交教务处。
第九章 经费及其他
第二十八条 学生在毕业设计(论文)过程中所需的文具、纸张、打印费用均由学生自己解决。
第二十九条 毕业设计(论文)应当在固定的地点进行,每两周作一次毕业设计(论文)进度汇报。
第三十条 指导毕业设计(论文)的工作量计算方法:指导1名理工类及艺术类学生每周按1学时计算,指导1名文科学生每周按0.8学时计算。指导老师带毕业设计后,上课周学时应相应减少,保证指导教师有足够的指导时间。指导老师参加答辩,不另计报酬,非指导老师参加答辩,按学校规定给予相应的报酬。
第十章 附 则
第三十一条 本办法从发布之日起实施
第三十三条 本办法院领导解释
安顺学院资源与环境工程学院
本科生毕业设计(论文)指导教师操作规范
毕业设计(论文)阶段 |
主要观测点 |
规范要求 |
1.确定选题 |
1.1选题内容 |
1、符合本专业的培养目标及教学基本要求,体现本专业基本训练内容,有利于学生的独立解决实际问题的工作能力。 2、在满足基本教学要求的前提下,选题应尽可能结合工程实际和科研课题 |
1.2选题程序 |
1、课题由专业教师提出,填写课题申报表,经专业教研室讨论、审定后汇总,报院长批准。 2、课题确定后,采取学生自愿选题与教研室分配相结合的办法,于毕业设计(论文)开始前2个月将课题落实到每个学生,同时下达任务书。 3、学生选题确定后,各教研室将毕业设计(论文)登记表填写。 |
2.任务布置与开题报告 |
2.1任务布置 |
1在毕业设计(论文)正式开始前1周内,由指导教师布置具体要求 |
2.2开题报告 |
学生填写开题报告表,要求大纲内容准确、层次分明。指导教师对不合格大纲提出修改意见 |
3.过程指导 |
3.1初期检查 |
院检查课题、任务书、开题报告、指导教师条件、指导人数等情况 |
3.2交流过程与方式 |
面谈、电话交流、书面批示、电子邮件 |
3.3毕业设计(论文)进度 |
毕业设计(论文)工作开始时,由指导教师安排进展情况,并做阶段性总结 |
3.4指导时间 |
检查学生课题进度,指导教师对每个学生每周应有不少于7个小时的指导和答疑 |
3.5中期检查 |
由院负责人、教师组织检查组,检查毕业设计(论文)工作进展,了解和发现问题并解决。 |
3.6初稿修改 |
指导教师审查论文初稿内容是否符合要求 |
4.定稿 |
4.1规范格式 |
符合安顺学院资源与环境工程学院本科毕业设计撰写基本规范 |
4.2指导教师评价 |
对学生做出全面评价 |
5.评阅成果 |
5.1评阅时间 |
答辩前提交毕业设计(论文)成果 |
5.2评语老师 |
由答辩委员会(或小组)中的一名或一名以上教师认真评阅 |
5.3评阅老师意见 |
评阅教师要给出评语,并根据评分标准确定评分 |
6.成果答辩 |
6.1答辩委员会 |
院成立答辩委员会,可设若干小组 |
6.2答辩资格 |
符合毕业设计(论文)基本规范 |
6.3答辩程序 |
1、在答辩之前一周公布答辩时间、地点和答辩人姓名。 2、学生介绍10-15分钟、教师提问5—10分钟。 3、答辩小组评议答辩成绩 |
6.4毕业设计成绩 |
1、毕业设计(论文)成绩由指导教师、评阅教师和答辩小组综合评定。 2、各小组报送的优秀论文比例原则上不超过5%。优秀论文汇总表交教务处一份 |
6.5复答辩 |
毕业设计(论文)成绩不及格者,由答辩小组提出初步意见,允许在一周内参加复答辩一次。复答辩不能及格者,不能毕业 |
7.结束工作 |
7.1总结 |
毕业设计(论文)答辩结束后各专业教研室应在一周内将“毕业设计(论文)工作总结”交院审核,汇总后交教务处 |
7.2存档 |
1、各教研室将学生的开题报告、毕业设计(论文)任务书、毕业设计(论文)设计图纸,等资料按学校规范整理,于一周内交院资料室存档。 2、教学秘书将本院毕业设计(论文)相关资料按专业汇总,存入电脑,妥善保存。3、优秀毕业设计(论文)另作一份按要求提交给学校图书馆存档。 |
本科生毕业设计(论文)撰写基本规范
毕业设计(论文)全文包括:封面、学士学位论文原创性申明、中英文摘要(中文摘要300字左右,外文摘要250个实词左右)、目录、正文、结论、参考文献、附录(可选)、致谢(可选)等);
毕业设计(论文)字数:理工科5000字以上;文科6000字以上。
一、毕业设计(论文)撰写的内容要求
(一)目录
目录按三级标题编写(即:1 ……、1.1 ……、1.1.1 ……),要求标题层次清晰。目录中标题应与正文中标题一致。
(二)标题
标题应简短、明确、有概括性。标题字数要适当,不超过20字。
(三)摘要
毕业设计(论文)摘要或总说明书要概括研究课题的内容、方法和观点以及取得的成果和结论,应反映整个内容的精华,字数在300字左右。
(四)前言部分
前言部分要说明本课题的意义、目的、研究范围及要求达到的技术参数;简述本课题应解决的主要问题。
(五)正文部分
正文部分是作者对研究工作的详细表述,其内容包括:问题的提出,研究工作的基本前提、假设和条件,基本概念和理论基础,模型的建立,实验方案的拟定,基本概念和理论基础,设计计算的方法和内容,实验方法、内容及其分析,理论论证,理论在课题中的应用,课题得出的结果及结果的讨论等。
撰写设计(论文)正文部分的具体要求是:
1.理论分析部分应写明所作的假设及其合理性,应以简练的文字概略地表达。所用的分析方法、计算方法、实验方法等,要写明哪些为人所用,哪些为己所改进,哪些为己所创造,以便指导教师审查和纠正。
2.对于用实验方法研究的课题,应具体说明实验用的装置、仪器的性能,并对所用装置、仪器作出检验和标定;对实验的过程和操作方法,力求叙述简明扼要;对于由理论推导达到研究目的的课题,内容要精心组织,做到概念准确,判断推理符合客观事物的发展规律。
3.结果与讨论是全文的心脏,对必要而充分的数据、现象、认识等要作为分析的依据进行具体撰写。在对结果作定性和定量分析时,应说明数据的处理方法以及误差分析,说明现象出现的条件及其可证性,交代理论推导中认识的由来和发展;对结果进行分析后得出的结论,应说明其适用的条件与范围。
此外,作为结果与分析的图、表,应精心制作、整洁美观。
(六)结论
结论包括对整个研究工作进行归纳和综合而得出的总结,所得结果与已有结果的比较和本课题尚存在的问题,以及进一步开展研究的见解与建议。
结论集中反映作者的研究成果,表达作者对所研究的课题的见解,结论要概括、简短。
结论撰写时应注意以下几点:
1.结论要简洁明确,措辞应严密、易懂;
2.结论要反映个人的研究工作;
3.要实事求是地介绍研究的成果,切忌言过其实。
(七)参考文献
在毕业设计(论文)末尾要列出论文中参考的专著、论文及其他资料(10篇以上),所列参考文献应按论文参考或引证的先后顺序排列。
注明参考文献的方式有三种,即:
文中注:正文中在引用的地方用括号说明文献的出处;
脚注:正文中只在引用地方写一个脚注标号,在当页最下方以脚注方式按标号顺序说明文献出处;
文末注:正文中在引用的地方标号(一般以出现的先后次序编号,编号以方括号括起,放在右上角,如[1],[3~5]),然后在全文末单设“参考文献”一节,按标号顺序一一说明文献出处。
科技文献一般用文末注的方式,其著录格式为:
1.科技书籍和专著著录格式:
作者、书名、版本(版本为第一版时可省略)、出版地、出版社、出版日期、引用内容所在页码,如:
[1] 高景德,王祥珩,李发海.交流电机及其系统的分析.北京:清华大学出版社,1993年8月.120~125
[2] Tugomir Surina, Clyde Herrick. Semiconductor Electronics. Copyright 1964 by Holt, Rinehart and Winston, Inc., 120~250
2.科技论文的著录格式:
作者、论文篇名、刊物名、出版年、卷(期)号、论文在刊物中的页码,如:
[1] 李永东.PWM供电的异步电机电压定向矢量控制.电气传动,1991,4(1):52~56
[2] Colby R.S.A State Analysis of LCI fed Synchronous Motor Drive System.IEEE Trans, 1984, 21(4):6~8
(八)附录
不宜放入正文中、但作为毕业设计又不可缺少的部分,或有主要参考价值的内容,编入附录。例如,公式的推演、编写的算法语言程序等。如果毕业设计(论文)中引用的实例、数据资料,实验结果等符号较多,便于读者查阅,可编写一个符号说明,注明符号代表的意义。
(九)致谢
应以简短的文字对课题研究与设计(论文)报告撰写过程中直接给予帮助的人员(例如指导教师、答疑教师及其他人员)表示谢意。
二、格式要求
(一)封面格式
必须使用安顺学院资源与环境工程学院毕业设计(论文)的统一封面(教务处网站下载)。
(二)页面格式(不含封面)
1.毕业设计(论文)须用A4标准白纸,使用简化汉字,计算机双面打印。边距为:上为3.4cm,下为3 cm,左右各为3.0cm,装订线0 cm(居左),页眉、页脚各为2.8cm。页眉内容:居中“安顺学院资源与环境工程学院本科生毕业设计(论文)”,5号宋体。
2.全文20磅行间距。
(三)正文格式
1.毕业设计文本各部分字体及字号
①目录部分(单独连续编排页码)
“目录”二字……………… 黑体,3号字,加粗,居中,上下各空一行
目录内容……一级标题为宋体,4号加粗;二、三级标题为宋体,小4号字
② 摘要部分(单独连续编排页码)
“摘要”二字 …………………黑体,3号字,加粗,居中,上下各空一行
中文摘要正文………………………………宋体,小4号字,首行缩进2字符
“关键词”三字……………………………另起一行,宋体,小4号字,加粗
关键词内容……3-5个为宜,各关键词之间用“;”隔开,小4号宋体
“Abstract”……… Times New Roman体3号加粗,居中,上下各空一行
英文摘要正文………Times New Roman体,小4号,首行缩进2字符
“Key words” ……………………Times New Roman体,小4号,加粗
③正文部分(连续编排页码)
设计题目…………………………黑体,2号字,加粗,居中,上下各空一行
正文一级标题……………………黑体,3号字,加粗,居中,上下各空一行
正文二级标题……………………黑体, 4号字,加粗,首行缩进2字符
正文三级标题 …………………………宋体,小4号字,首行缩进2字符
正文内容……………………………………………………宋体,小4号字
④注释部分…………………宋体,小5号字,可使用“脚注”,置于当页正文下方;也可使用“尾注”,置于正文文末
⑤参考文献部分…………………单独设页,参考文献四字四号黑体加粗;参考文献内容5号宋体,与正文连续编排页码
⑥致谢部分 ………………………单独设页,致谢两字三号黑体加粗;致谢内容仿宋体,小4号字,与正文连续编排页码
⑦附录部分………………………单独设页,致谢两字三号黑体加粗;致谢内容宋体,小4号字,与正文连续编排页码
⑧页 码…………………………………………………………5号,居中
2.名词、名称
科学技术名词术语尽量采用全国自然科学名词审定委员会公布的规范词或国家标准、部标准中规定的名称,尚未统一规定或叫法有争议的名词术语,可采用惯用的名称。使用外文缩写代替某一名词术语时,首次出现时应在括号内注明其含义,如CPU(Central Processing Unit)代替计算机中央处理器。外国人名一般采用英文原名,可不译成中文,英文人名按名前姓后的原则书写,如P.Cray,不可将外国人姓名中的名部分漏写,例如不能只写Cary, 应写成P.Cray。一般很熟知的外国人名(如牛顿、爱因斯坦、达尔文、马克思等)可按通常标准译法写译名。
3.量和单位
一律采用1984年2月27日国务院发布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计量单位》,并遵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计量单位使用方法执行》。
4.数字
公历世纪、年代、年、月、日、时间和各种计数、计量,均用阿拉伯数字。年份不能简写,如2008年不能写成08年。数值的有效数字应全部写出,
如:0.50:2.00不能写作0.5:2。
5.表格
毕业设计(论文)的表格统一编序(如:表15),也可逐章单独编序(如:表2.5),采用的方式应和插图及公式的编序方式统一。表序必须连续,不得重复或跳跃。
表格的结构应简洁。
表格中各栏都应标注量和相应的单位。表格内数字须上下对齐,相邻栏内的数值相同时,不能用‘同上’、‘同左’和其它类似用词,应一一重新标注。
表序和表题置于表格上方中间位置,无表题的表序置于表格的左上方或右上方(同一篇论文位置应一致)。
6.公式
毕业设计(论文)中重要的或者后文中须重新提及的公式应注序号并加圆括号,序号一律用阿拉伯数字连续编序,如:(45),或逐章编序,如:(6.10)。
序号排在版面右侧,且距右边距离相等。
公式与序号之间不加虚线。
7.图
插图要精选。图序可以连续编序(如图18),也可以逐章单独编序(如图6.8),采用的方式要与表格、公式的编序方式统一。图序必须连续,不得重复或跳跃。仅有一图时,在图题前加“附图”字样。
毕业设计(论文)中的插图以及图中文字符号应打印,凡手绘图形一律用碳素笔在硫酸纸或复印纸上誊描,并标上图号、图题,贴附于设计适当位置或附录中,做到图面整洁、比例适当。
由若干个分图组成的插图,分图用a,b,c,……标出。
图序和图题置于图下方中间位置。
8.软件
软件流程图和原程序清单要按软件文档格式附在设计后面,特殊情况可在答辩时展示,不附在设计内。
密级:
学号:
本科生毕业(设计)论文
中部崛起视野中的中东部互动发展与经济合作研究
院 别:
专 业:
班 级:
学生姓名:
指导老师:
完成日期:
学士学位论文原创性申明
本人郑重申明:所呈交的设计(论文)是本人在指导老师的指导下独立进行研究,所取得的研究成果。除了文中特别加以标注引用的内容外,本设计(论文)不包含任何其他个人或集体已经发表或撰写的成果作品。对本文的研究作出重要贡献的个人和集体,均已在文中以明确方式表明。本人完全意识到本申明的法律后果由本人承担。
学位论文作者签名(手写): 签字日期: 年 月 日
学位论文版权使用授权书
本学位论文作者完全了解学校有关保留、使用学位论文的规定,同意学校保留并向国家有关部门或机构送交论文的复印件和电子版,允许论文被查阅和借阅。本人授权安顺学院资源与环境工程学院可以将本论文的全部或部分内容编入有关数据库进行检索,可以采用影印、缩印或扫描等复制手段保存和汇编本学位论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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