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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环学院新进教师培养管理办法

2015年03月07日 14:45  点击:[]

资源与环境工程学院文件

 

资环学院〔20153

 

 

资环学院新进教师培养管理办法

 

     为加强资环学院师资队伍建设,规范新教师培养及管理工作,提高学院整体教学水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高等学校教师培训工作规程》和《安顺学院青年教师导师制实施办法》等文件精神,结合学院具体情况,制订本管理办法。

一、培养的范围和对象

(一)新到资环学院从事教学工作的人员;

(二)从其他单位调入资环学院的无高校教学经历的人员;

(三)校内从非教学岗位转至教学岗位的人员。

二、培养的时间和内容

(一)培养的时间

1.新进教师教学能力培养原则上应于进校或转岗后的第一年内完成。

2.新进教师为熟悉学院教学及管理工作,应根据学院工作需要承担23年的行政管理工作。

(二)培养的内容

学院培训为期一学年,实行导师制。

1.导师的选择、职责与待遇

1)导师由学院指派任教多年,教学经验丰富的教师(原则上为副教授以上职称)担任;

2)定期指导新进教师讲课,及时讲评;

3)审阅新进教师的教案,并签署审阅意见;

4)解答新进教师在教学中碰到的问题;

5)指导新进教师做好职业生涯发展规划;

5)协助有关处室,对新进教师考核提出参考意见;

6)指导教师按相关文件规定计发学时津贴。

2.新进教师职责

1)认真钻研大纲教材,根据授课进度计划备课,提前一周写好详细教案,主动送交指导教师审阅;

2)有计划地听指导教师讲课。

(三)新进教师于参加岗位培训的一年内,按教师资格认定的有关要求,取得高等学校教师资格证。

三、培养的组织与管理

(一)新进教师岗位培养工作,由学院教务科组织实施,包括制定培养计划、组织管理、考勤、考核等工作。

(二)考核工作

1.新进教师培养期满填写《资环学院青年教师导师指导情况记录册》;

2.根据导师意见、教研室意见进行考核,导师要对新进教师教学各环节的表现给出明确评价;

3.考核结果分合格与不合格两种。

(三)考核结果不合格者或拒不接受学院安排的管理工作,初聘专业技术职务时间推迟一年,且需继续参加第二年的岗位培训。第二年岗位培训仍不合格者或经学院做工作拒不服从安排者,学院不再聘任教师职务。

四、本办法由资环学院负责解释。

 

                                                                            资环学院

20151

 

                                                      

资源与环境工程学院办公室                201511日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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