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顺学院资环学院行政坐班管理办法
为加强工作作风建设,强化学院办公室管理,保证学院教学秩序,确保常规管理的正常进行,现结合本院实际,要求所有行政管理人员实行坐班制度,相关制度作如下规定:
一、坐班人员:
办公室人员、教务科人员、教学秘书、辅导员、实验科人员及其他教辅人员。
二、坐班时间:
1. 上午(8∶30—11∶30);
下午(14∶30—17∶30);
2. 坐班人员如有事需要在校外处理,需事先(上午为8点30分之前,下午为14点30分之前)向分管领导请示。
三、坐班地点:各人所在办公室。
四、坐班人员职责
1. 在坐班期间,全体坐班人员要遵守劳动纪律,不做与工作无关的事情,不长时间打工作以外的电话;
2. 在坐班期间,要坚守工作岗位,认真履行岗位职责,高质量高效率地完成自己的工作;
3. 在坐班期间,原则上不准中途外出(公事除外),如有特殊情况需外出按请假手续办理,未经批准擅自外出者,以缺勤处理。
4. 每天对所做工作做好记录,完成学校和学院分配的各项工作。
5. 按时签到,签到时间:上午为8点40分之前,下午为14点40分之前;签退时间:上午为11点25分之后,下午为17点25分之后。
五、请假手续:
1. 在规定坐班时间内因临时有事离开学校,应向本部门领导请假。
2. 因私事离校时间超过半天且不超过一天的,向本部门领导请假,并经主要行政领导批准。
3、因私事不能正常坐班的(一天以上),以书面形式请假,经学院领导审批后,将假条报学院办公室。
六、考勤要求:
1. 遵守时间要求,迟到或早退10分钟,按旷工0.5天处理;不签到按旷工0.5天处理;无故旷工半天,扣除3天坐班津贴,并在年度考核中扣5分。
2. 坐班时间因私事离校,需经相关人员批准后,才能离校,返回后,及时销假。
七、奖罚措施:
以上制度执行情况将与坐班津贴、考核奖惩、评优评先、绩效考核等挂钩。
八、本制度自2015年1月4日起执行。
安顺学院资环学院
2014年12月31日
资源与环境工程学院 2015年1月1日印发